讀者來信:
我和前妻離婚這件事,是我主動提出的,但是,她出軌在先。
我倆是在我工作次年,朋友組織的飯局上認識的,我和前妻同歲。
年輕人在一起,只要不相互討厭,有過一次飯局,自然就會成為朋友,我和前妻也是如此。
那之後,我倆就經常單線聯絡:家境類似,求學經歷類似,工作性質類似,所以,我們戀愛一年多後,結婚了。
我們都不屬於浪漫的人,工作之餘,我喜歡看書,她喜歡養花草、養寵物,我覺得我們的相處非常融洽:相互不打擾,又可以接納對方的興趣愛好。
婚姻行進到第6年的時候,前妻認識了一個網友,並和對方奔現了。
當時,我曾給過她改正錯誤的機會,但是,她有點走火入魔,於是,我倆離婚了,她近乎淨身出戶。
我倆離婚後,我就沒有打算婚姻重組,我會覺得,婚姻的失敗已經對孩子虧欠太多,萬一給孩子找個不稱職的後媽,對孩子而言,那將是二次傷害。
事實上,前妻和網友在一起大約新鮮了半年多,也分手了。
那之後,前妻向我提過復婚,我想也沒想就拒絕了。
現在,她似乎也消停了,不過,會經常以探望孩子為由,在我家留宿。對此,我也覺得無妨。因為我們家三個臥室,完全能住下她。她終究是我孩子的親媽。
其實,我心裡跟明鏡似的:前妻這樣做,不就是希望我能回心轉意,但是,我並不願意吃回頭草。
孩子前幾天問我:爸,你說你和我媽有沒有復婚的可能性?我想也沒想就告訴孩子:沒有一丁點可能性。
相愛的時候,她是我老婆,離婚了,就是前任,對此,我拎得清。
發現沒,很多當初背叛婚姻的人,最後都後悔了。
意味著,很多離婚的夫妻,有好多想著復婚。
應了一句話:人呀,總是失去之後,才想再擁有。
既然如此,當初擁有的時候,為什麼不能好好珍惜?還不都是內心的貪婪惹得禍。
關鍵是,那些能做到對婚姻忠誠的人,其實就是有情感潔癖:不允許自己成為骯髒的人,也見不得愛人骯髒。
那些對婚姻忠誠的人,並不是沒有遇到過誘惑,而是面對誘惑,毫不猶豫地拒絕了;也不是他們不會在一些時候,對其他異性欣賞,只是,剋制了自己多餘的慾望。
所以,他們不願意為愛人的隨性買單。
並不是說離婚後,一個人的生活就很好,而是,他們還需要擔負父親或母親的角色,願意為了孩子忍受離婚後那份孤獨。
或許,他們這一生,忠誠婚姻,善待子女,會讓他們缺失很多東西,但是,內心坦蕩蕩也是一種生活方式。
他們不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後悔,他們在追憶往事時全是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