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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的我只有19歲,懵懵懂懂的遇到讓我心動的男孩,他18歲,我們根本不知道婚姻是什麼,就這樣,結婚了。

婆婆特別勤快,知道我還小,從來不指望我幹什麼活,家務全包,就連我的內衣都是婆婆洗,天天無所事事就學會了打麻將,婆婆家經營一家飯店,我上午在飯店幫幫忙,下午打打麻將,就這樣一轉眼八年過去了,因為和前夫一直沒有孩子導致我們婚姻破裂。沒有孩子的婚姻就不像一個家。我也厭倦了每天的生活,除了玩根本沒有一點點的生活動力。

離婚的時候雙方家長都是不能明白的,總是說我們作的。我跟前夫還是和平離婚了。

離婚之後我時常還是會想到婆婆的好。可是婆婆不是這麼認為的,看見我也不跟我說話了。我們就成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時過境遷,我又再婚了,現任婆婆是出了名的懶,我三個孩子從來沒有主動幫一把。我沒有跟她鬧過。不是因為我離過婚,只是明白了她在我的生活里根本就不重要。假如有一天我跟我現任老公離婚。我們也會成為陌生人的。

奉勸那些跟公公婆婆鬧彆扭的姐妹們。公公婆婆只是一個路人的路人。如果沒有老公他們連陌生人都算不上。跟他們鬧不愉快不值得。

離婚之後你會明白,老公家所有的親戚都是陌生人。不管大姑子還是小叔子通通都沒了關係。所以呢這些人都不應該和他們置氣。萬一哪天離婚了這些人全都是陌生人。你們想想是這個道理嗎?

最後祝願所有的家庭和和睦睦,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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