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家鄰居出了個事就是有個兩歲多的孩子過世了,我鄰居的孩子沒到領證的年齡就已經結婚了,夫妻倆都很年輕,所以在下車的時候把孩子放在車裡睡覺給忘了,車門窗全部關死了,這孩子硬生生的就被憋死,其實現在汽車使人使寵物窒息的新聞和短影片到處都有,但是還會有人到這種錯誤,而且發現孩子的時候是在第二天才找到的,可見心有多大,當然我不是批評他們,就是目前大多數的農村家庭裡面,結婚的年齡都逐漸提前,有的可能16歲,十七八歲就結了婚,只是自己還沒當夠孩子,卻要去教一個小孩子怎麼活,這不是扯淡呢嗎?自己十幾年都沒活明白去教什麼孩子,所以相對於現狀我不反對早戀但我覺得不能早婚,因為結婚的話是兩個大人責任,你說一個十六七歲孩子哪裡會知道什麼叫責任。
二十出頭的我們面對社會的壓力怎麼可能有精力有經驗的照顧小孩,有的照顧自己都是個問題還照顧小孩。所以我覺得結婚這個事情不應該是我們二十出頭的人該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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