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①我剛離婚時有段時間前夫故意不給女兒生活費和學費,他想讓我沒他不能活,我就每個月問,不給也要問,後來時間久了他覺得沒意思了就按規矩付錢了。他每年要來看女兒,寒暑假接女兒去玩,他後來再婚又生孩子了,但還是很關心女兒。我有時也要女兒打電話給他,比如過年,他會發1000過年紅包,但我從來不跟他通話。仔細想想憑啥不要,他生的孩子就要負責,他有錢了女兒也要享受這個權益!女兒也知道她爸爸關心她,目前沒單親後遺症。
網友②我前夫年薪20萬,離婚我要求1千撫養費!他講價500,我說乾脆不要了!就這樣淨身出戶!因為離婚時懷孕了,打胎費打官司要到2.5萬!然後他越過越好!如今小嬌妻年輕又生了孩子都3歲了!而我越過越差,又遇詐騙犯,身負20萬!真的不知道怎麼走過一天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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