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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文章兩個主題。

第一個,人怎麼才算廢了?

什麼都不做,什麼都提不起興趣,感覺前路迷茫,想死。

朋友跟我說,自己迷戀上了一個大叔,瘋狂的迷戀,欲罷不能。

但是大叔有家庭,朋友很苦惱,天天哭,天天難受,感覺生不如死。

跟大叔說,大叔也只是簡單的安慰,大叔也跟她說了,不會離婚,但是她就是放不下。

因為還愛著,狠愛狠愛。

導致現在茶飯不思,讓人看著特別心疼。

我也試著勸過她,天下好男人那麼多,你幹嘛非在一棵樹上吊死?

她說,我也知道,比他好的人很多,但是我就是放不下。

我也想放棄,放手,可是感情哪是說放就放的。

什麼時候我真扛不住了,再說吧。

半年後的今天,跟我說,我現在對他不愛也不恨了。

因為以前真的愛過,但是沒有結果。

後期也恨過,不能給我未來為什麼要跟我在一起?

現在不恨了,因為他也不容易。

不愛不恨,是因為我找到了一個願意把我捧在手心裡的人。

而且感覺很不錯,對我也很好,重要的是,他跟我一樣,也願意寵我,我現在就是感覺曾經跟大叔在一起的日子不值得。

浪費了那麼久的時間。

我說當初是誰要死要活的,現在這是咋了?

她說,也是怪了,以前誰也走不進,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心就死了。

我感覺自己不會愛了,誰知道,當出現一個對我好的人,而且我感覺也不錯的人的時候,還是會有愛的感覺。

我自己都覺得很不可思議。

我說這其實就是愛情,愛情起於感覺,落實到細節,感動的都是一點點小事。

以前痛徹心扉是真的,現在不愛也是真的,因為你心被另外的人佔據了。

所以想不愛一個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找到一個新歡,不少人把這句話曲解了。

認為對新歡不負責,其實哪有什麼負責不負責,在一起時間久了,沒感覺也會有感情。

人是感覺類動物,無論男女都是。

這也就是為什麼男女雙方鬧矛盾的時候,只要有一方有追求者,基本上鬧矛盾的雙方就會涼涼。

因為被乘虛而入了,人對快樂的,積極的情感是有天然的靠近趨勢的。

不要想著兩人情比金堅就怎麼吵都不會分手,哪有那麼多不會?

不好好珍惜彼此的感情,分手是早晚的,珍惜彼此,理解包容,比什麼都強。

所以想不廢的好辦法就是,要不一個人努力工作,要不兩個人一起拼搏,別的,都靠邊。

第二個,人在什麼時候最難受

得而不惜,惜而不得,反覆折磨的時候。

人最怕自以為是,也最怕被辜負,用情至深卻分道揚鑣。

不是你不好,而是你的好對我是一種負擔。

人總是珍惜未得到的,而遺忘了所擁有的,用一轉身離開,用一輩子去忘記。

已經路過的風景就不要再去打聽,就當風沒吹過,你沒來過,我沒愛過。

明明是因為失望才離開,卻以為是你不夠喜歡,我還愛你,但是我已經不喜歡你了。

漸漸的喜歡上現在的生活,沒有驚喜也沒有意外。

不管什麼年齡崩潰起來都是無言的,一定要情悄努力,攢夠實力,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沒有了二十歲的酒脫肆意,沒有四十歲的雲淡風輕,三十想要的是更好的生活。

最先感知到三十將至的,不是我們的身體也不是精神,而是物質。

人一旦有了隔閡,就真的走不近了,這世上只有和好,沒有如初。

人這一輩子遇見對你好的人比較容易,但遇終待你如初的人卻很難,初心易得始終難守。

好像什麼都來得及,又好像什麼都無能為力。

世界真的很大沒有刻意的見面,就真的不會再見,“再見”容易,再見很難。

突如其來的遇見,始料未及的歡喜。

猝不及防的再見,毫不留情的散場。

黑名單裡放了最熟悉的人,以前怕鬼,現在更怕人心。

沒有動態的日子,都在認真生活。

成熟就是以前得不到的,現在也不想要了。

人生充滿了各種破事,說的最多的就是沒事。

時間暴露了謊言,改變了距離,看透了人心。

人沒錢不如鬼,湯沒鹽不如水。

一張好心永遠比不上一張好嘴。

總有一天你會靜下心來,像個局外人,看著自己的故事笑著搖搖頭。

遇見的都是天意,擁有的都是幸運。

人與人之間,也只有剛認識的時候最好。

人和人太熟,就知道刀子往哪裡刺最痛。

不管昨夜情緒如何崩潰,清晨都會釋然。

生活就是這樣,總是失望,又充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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