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文章兩個主題。
第一個,人怎麼才算廢了?
什麼都不做,什麼都提不起興趣,感覺前路迷茫,想死。
朋友跟我說,自己迷戀上了一個大叔,瘋狂的迷戀,欲罷不能。
但是大叔有家庭,朋友很苦惱,天天哭,天天難受,感覺生不如死。
跟大叔說,大叔也只是簡單的安慰,大叔也跟她說了,不會離婚,但是她就是放不下。
因為還愛著,狠愛狠愛。
導致現在茶飯不思,讓人看著特別心疼。
我也試著勸過她,天下好男人那麼多,你幹嘛非在一棵樹上吊死?
她說,我也知道,比他好的人很多,但是我就是放不下。
我也想放棄,放手,可是感情哪是說放就放的。
什麼時候我真扛不住了,再說吧。
半年後的今天,跟我說,我現在對他不愛也不恨了。
因為以前真的愛過,但是沒有結果。
後期也恨過,不能給我未來為什麼要跟我在一起?
現在不恨了,因為他也不容易。
不愛不恨,是因為我找到了一個願意把我捧在手心裡的人。
而且感覺很不錯,對我也很好,重要的是,他跟我一樣,也願意寵我,我現在就是感覺曾經跟大叔在一起的日子不值得。
浪費了那麼久的時間。
我說當初是誰要死要活的,現在這是咋了?
她說,也是怪了,以前誰也走不進,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心就死了。
我感覺自己不會愛了,誰知道,當出現一個對我好的人,而且我感覺也不錯的人的時候,還是會有愛的感覺。
我自己都覺得很不可思議。
我說這其實就是愛情,愛情起於感覺,落實到細節,感動的都是一點點小事。
以前痛徹心扉是真的,現在不愛也是真的,因為你心被另外的人佔據了。
所以想不愛一個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找到一個新歡,不少人把這句話曲解了。
認為對新歡不負責,其實哪有什麼負責不負責,在一起時間久了,沒感覺也會有感情。
人是感覺類動物,無論男女都是。
這也就是為什麼男女雙方鬧矛盾的時候,只要有一方有追求者,基本上鬧矛盾的雙方就會涼涼。
因為被乘虛而入了,人對快樂的,積極的情感是有天然的靠近趨勢的。
不要想著兩人情比金堅就怎麼吵都不會分手,哪有那麼多不會?
不好好珍惜彼此的感情,分手是早晚的,珍惜彼此,理解包容,比什麼都強。
所以想不廢的好辦法就是,要不一個人努力工作,要不兩個人一起拼搏,別的,都靠邊。
第二個,人在什麼時候最難受
得而不惜,惜而不得,反覆折磨的時候。
人最怕自以為是,也最怕被辜負,用情至深卻分道揚鑣。
不是你不好,而是你的好對我是一種負擔。
人總是珍惜未得到的,而遺忘了所擁有的,用一轉身離開,用一輩子去忘記。
已經路過的風景就不要再去打聽,就當風沒吹過,你沒來過,我沒愛過。
明明是因為失望才離開,卻以為是你不夠喜歡,我還愛你,但是我已經不喜歡你了。
漸漸的喜歡上現在的生活,沒有驚喜也沒有意外。
不管什麼年齡崩潰起來都是無言的,一定要情悄努力,攢夠實力,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沒有了二十歲的酒脫肆意,沒有四十歲的雲淡風輕,三十想要的是更好的生活。
最先感知到三十將至的,不是我們的身體也不是精神,而是物質。
人一旦有了隔閡,就真的走不近了,這世上只有和好,沒有如初。
人這一輩子遇見對你好的人比較容易,但遇終待你如初的人卻很難,初心易得始終難守。
好像什麼都來得及,又好像什麼都無能為力。
世界真的很大沒有刻意的見面,就真的不會再見,“再見”容易,再見很難。
突如其來的遇見,始料未及的歡喜。
猝不及防的再見,毫不留情的散場。
黑名單裡放了最熟悉的人,以前怕鬼,現在更怕人心。
沒有動態的日子,都在認真生活。
成熟就是以前得不到的,現在也不想要了。
人生充滿了各種破事,說的最多的就是沒事。
時間暴露了謊言,改變了距離,看透了人心。
人沒錢不如鬼,湯沒鹽不如水。
一張好心永遠比不上一張好嘴。
總有一天你會靜下心來,像個局外人,看著自己的故事笑著搖搖頭。
遇見的都是天意,擁有的都是幸運。
人與人之間,也只有剛認識的時候最好。
人和人太熟,就知道刀子往哪裡刺最痛。
不管昨夜情緒如何崩潰,清晨都會釋然。
生活就是這樣,總是失望,又充滿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