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時管住自己的褲腰帶不沒有這種憋屈了?
現在,你除了自己捏著鼻子認了,每個月給足孩子的撫養費,你還能怎麼辦?
如果你想不付撫養費,就是違反法規,你前女友可以到法院去告你。並且一定會告贏,最後你是壞了名聲,然後再按照法院判決每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跟人談戀愛睡了人家,又不肯跟人家結婚,遭報應了吧?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你就是因為對你前女友耍流氓才有這種報應!
其實,說報應是不對的!
你一分錢沒花,就有了自己的孩子,多麼佔便易的事情,多麼合算的事情,人家是求都求不來,你就偷著樂吧!
至於你說的人生被綁架了,個人認為是你吹毛求疵的結論,而不是現實的結果!
首先,你如果不是承諾你前女友要跟她結婚,她會跟你發生關係?
人家也沒有綁著你要跟你發生關係,你是自願跟她發生關係吧?說不定還是你使壞誘騙人家跟你發生關係呢!所以你有什麼好抱怨的?
她唯一的錯就是沒有通知你,你自願放在她子宮裡的小蝌蚪變成了胚胎,最後又被生了下來,成為你們兩共同的孩子!
你的人生沒有被綁架吧?而是你前女友忒不合算了,太不會為自己打算了!
就這樣沒有婚禮,沒有彩禮,沒有祝福地生下孩子,這不是給自己找麻煩,給自己父母找麻煩嗎?
就算按照法規,你該給孩子撫養費,但是從懷孕,生子,做月子,帶孩子都要前女友自己一個人幹,或者她自己父母幹,太不容易太不合算了。
估計一般的女人遇到這種情況,肯定是一邊咒罵你這個騙子,一邊到醫院把孩子給打掉了,然後自己嚥下被騙以後的苦果,自認倒黴吃下這個虧!
你老婆為什麼會生下這個孩子?她是特別愛你?還是特別有慈悲心腸,不願扼殺小生命?還是子宮很薄,打掉這個孩子以後將來很難再有孩子了?
總而言之,造成這種局面的是你自己,不是別人。
既然如此,你還是心平氣和地接受現實吧!別再管不住褲腰帶了,否則,到時候說不定你賺的錢還不夠給孩子撫養費呢!
當然,如果你想繼續佔便易,可以考慮跟前女友結婚領證,就可以省了彩禮費用,結婚費用,生孩子的費用,忒佔便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