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同事,老公有抑鬱症不上班,靠她一個人賺錢養家,雖然我們的工資在一個小縣城算可以,可是畢竟她是一個人賺錢,雙方父母都是農村的,也要她時不時的貼補家用。因為我兒子比他兒子大三歲,有些穿小的衣服鞋子什麼的再爭得她的同意下就送給她兒子穿。因為兒子身體長的快,衣服鞋子什麼的都有八成新,我都洗的乾乾淨淨的。平時我和同事的關係也很好的,可是她時不時的就要懟我,對別人她不怎麼敢,我念著她的不容易不怎麼和她計較。直到有一天她又和我發脾氣,我不在理她了!她和我道歉,說妒忌我的生活,妒忌我過的好。我驚住了,我一心一意對待的人。人性的可怕,還是我交友不長眼睛呀!我不知道以後孩子的舊衣服還要送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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