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剛開始一切都是挺好的,女孩婚後懷孕之後,一切就都不一樣了,懷孕幾個月的時候,公公婆婆說兒媳婦懶洋洋的,實在看不下去了,就慫恿兒子離婚,事實上客觀的說,女孩長的不是很漂亮,個子中等,不過還算可以,只不過需要看參照物是那個,才好評論漂亮與否,男孩長的高大帥氣,英氣逼人,所以相比之下,女孩就遜色了不少。
就這樣因此天天鬧情緒,女孩父母知道了以後,就很不高興,於是女孩回到孃家就一直不回婆家了,於是就這樣僵持不下,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就協議離婚,等孩子生下來以後,去把離婚手續辦了。
就這樣等孩子呱呱墜地以後,是個漂亮的女兒,兩個人很平和的分開了。
後來過了兩年以後,女孩又再嫁了,男方不嫌棄帶著女兒,婚後後來又生了一個兒子,還不錯,也算兒女雙全。
不過現在人們說的最多的就是,即然曾經相愛過,都娶媳婦娶到家裡來了,而且還懷孕了,至於嗎,非要逼著孩子離婚,這樣的父母還是不多見吧。
青春年少的時候,啥都不懂,偶爾偷個懶也屬於正常,做長輩的可以糾正這個不良習慣,不就可以了,為什麼非要離婚呢。
懷孕期間嫌棄兒媳婦桌子上,雞蛋殼,還有垃圾袋……扔的到處都是,被子也懶的整理,反正一直都是亂糟糟的。
所以兒子沒什麼,父母接受不了,就是懷孕,兒子也不能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
可是女孩再嫁了以後,公公婆婆從來沒有嫌棄,還對她挺好的,所以有些事情也要一分為二的來看待,不能一棍子打死,不給喘息的機會。
女孩後來嫁到隔壁村莊去了,具體什麼情況,大家心裡都明鏡似的,三里五鄉的人們走親戚,趕廟會偶遇的時候,也會拉拉家常,詢問孩子過的好不好,女孩的母親說,還不錯,都挺好的。
倘若當初公公婆婆嫌棄兒媳婦的時候,給她機會,讓她有機會做最好的自己,就只是一味的嫌棄,說什麼都要堅持離婚。
或許男孩,包括他的父母,對女孩的感情沒有那麼深沉而厚重,正所謂“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吧”,要不然無論如何都不會離婚。最大限度的包容一個孕婦,是不是就和諧了許多呢!
“命中有時終須有,命中無時莫強求,”或許女孩跟他們家緣份太淺吧。
總而言之,就是男孩愛的不夠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