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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76歲,老伴78歲。我們一兒一女,我想立個遺囑,把我名下的所有財產,都給我的兒子。

都說女兒是小棉襖,以前我也是這麼想的。自從生了女兒,我覺得自己算是有了依靠。

兒子比女兒大五歲,他們小的時候,我們夫妻倆,包括她哥哥在內,都特別的嬌寵她,家裡最好的東西,也都會給她,哥哥從來不會和妹妹爭搶。女兒也特別的乖巧,討我們的開心。

後來他們長大了,結婚了,各自成了家,也有了各自的住房。他們每逢節日也都來看望我們,每次兒子媳婦,都買很多我們喜歡吃的東西,女兒則不然,頂多是買點水果,最後也都是她女兒吃了,而且在離開時,還把她女兒吃剩下的,以她女兒愛吃為由拿了回去。可能有人會認為女兒的生活條件不如兒子,但事實是女兒以前的物資生活遠遠超過了兒子。兒子也是近幾年升了職以後,物資生活才好過女兒的。

後來,我發現女兒越來越自私了。

讓我記憶尤為深刻的是,有一次我闌尾手術住院,還沒進手術室,她就趁著家裡其他人不在,讓我寫遺囑,讓我把法律上屬於我的那部分財產都留給她。

那一年我68歲,躺在病床上,忍著病痛,非但沒有給我一句安慰暖心的話,還惦記要得到我的全部財產。當時的我只感覺心裡發涼,我想我是不是真的要死了,得的不是小小的闌尾炎,而是其他的什麼不治之症。

與她相對比的是,在我住院的一個星期裡,兒子兒媳每天輪流來伺候我,還說我年紀大了,怕傷口癒合不好,一直讓我在床上解決生理問題,又怕傷口黏連,時常攙扶我在病房裡面來回溜達。兒子媳婦也不讓我老伴來,怕年紀大了,來醫院有個什麼閃失,所以還要去照顧老伴。

女兒則以孩子為藉口,算上來要遺囑的那一次,只來過醫院兩次。

手術後,我雖然很快恢復健康,但是,對女兒和兒子的做法,我是記在了心裡。

我出院後,兒子媳婦把我和老伴接到他們那裡居住。

在兒子家居住的一個多月的日子裡,媳婦忙裡忙外,每天下了班就趕回家,照顧我們的日常,變著花樣做我們喜歡的飯菜。

對此,我是非常的感動,兒媳卻說,爸媽盡全力給了我們一個小家,還幫我們帶孩子,我們照顧你們當然是應該的。

在這期間,女兒卻只打過一個電話,問我什麼時候回自己的家裡。

後來,我感覺自己的身體已經恢復了,就和老伴回到自己的家裡。

我回來的第二天,女兒就來了,說想她們一家三口搬到我們這裡,照顧我們的日常。我說現在我們還能照顧好自己,以後再說吧。她又建議說想讓我們搬到她們家裡,那樣照顧我們老兩口也行。我說我們兩個想過安靜一點的日子,她又建議把我們的房子和她的房子都賣了,合在一起再買一套大的房子,給我們倆一間大的獨立的空間。

我們告訴她以後再說吧。

她見我們沒同意她的建議,就三天兩頭的過來,有時候還連哭帶鬧的,對此我們真是不厭其煩。後來,我們換了鎖,她來我們乾脆就不給她開門了。都說女兒是小棉襖,我現在覺得她就是西伯利亞刮來的寒風,吹得我們一陣一陣刺骨的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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