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個今天忽然有的體會:我個人的情感史在心理學上的解釋。
小時候,母親對我很好,但是家庭條件一般,算是過了點苦日子,內心敏感需要關愛,同時又要表現的懂事,獨立。這就使得我對愛有一種剋制的索取形式。
從我之前的感情經歷上看,這種形式是很明顯的。暗戀、拒絕、手足無措。其實本質是一樣的,不敢太過靠近,怕顯的不理智,怕讓人覺得衝動。同時,由於與親人相處的時間短,與其他人的交往也害怕進一步的接觸,認為那是虛幻的,易消散的。
其實這樣講,有點推脫責任的嫌疑,把責任推給家庭環境,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我認為,這種批評不必過於嚴厲。事實上,生活本身,不關注想法,只默默看著行動。我在過去的心理森林中探索了一次,可能心態憤懣,後悔,甚至怪罪家庭;也可以心態平和,接受過去,認清原因,採取補救。子曰:性相近,習相遠。就是這個道理。萬千辯論,終究是為指導行動。
經歷過了愛情的迷茫區,再講講學習帶來的小意思。今天老師上課的時候,提到了薛兆豐的經濟學課。心中頓生一種他鄉遇故知的愉悅,我們一路走來,不會因為大家看同一套教科書覺得特別親近,卻會因為經過一間咖啡館,看到別人也捧著你喜愛的書而暗自欣喜。這只是個小趣味,在生活中更加有趣的是,你讀過歷史,發現現在某件事有著歷史的模式,或者本身就是歷史的延續;你讀過建築,在旅途中驚歎於看到的匠心結構;你讀過心理,看到了朋友間情素的微妙流動;你讀過成功學,在低谷的日子浮一大白雞湯。對於所謂好的,不好的,你有了一個立的住的位置,在資訊流的沖刷中,在社交的太極裡,堅定,自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