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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說他跟他老婆為了孩子復婚了,有兩套房,其中一套寫他的名字,另一套房跟他老婆復婚的時候,以他老婆的名義買的,現在他老婆的那套房,是他丈母孃和他大舅哥在住。

因為他母親在農村,一直想住樓房,所以他想給他農村的父母再買一套房,他不想寫老婆的名字了,但他老婆不同意給他母親買房,他老婆一直說女人一定要掌管家裡的經濟大權,但因為離過一次婚,他不願意事事都聽他老婆的了,應該怎麼辦?

你老婆挺自私的,以她名義買的房,她拿給丈母孃和孃家哥哥住你都沒說什麼,既然都是父母一碗水就應該端平,給你爸媽買房她憑什麼不同意?老婆的這套房只有她一個人的名字,你要謹防她把這套房子直接過戶給他孃家大哥了,你父母的那套房你可以跟你老婆商量一下,寫你們兩個人的名字,你父母只有居住權,等你父母百年以後房子還是你們的,如果這樣你老婆還不同意的話,你就把給你岳父母住的那套房子收回來,暫時給你爸媽租一套房住。

既然是離了婚再復婚的,不管是因為你對你老婆還有感情也好,還是為了孩子也好,這是你們雙方經過慎重考慮之後的決定,那就應該好好珍惜,相互包容,如果一個家只有一個人努力,另一半隻顧自己不管他人感受,這段婚姻遲早還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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