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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姨今年56歲了,兩女一兒子,在我的印象裡她一直是奔波勞碌的。年輕時因為計劃生育超生兩個罰了不少錢,九幾年一直在山西窯廠給人家燒磚掙錢還債,後面來到南方廠裡打工,這麼多年生活還算過的去。今年說她兒子有女朋友了,要訂婚了,一家人高高興興的。可隨後女方提的要求傻眼了,訂婚要定金八萬八,還要買四金,女方來親戚十多位,一人要給666的紅包,這樣算下來少說也得十一二萬了。就在訂婚的酒席上,又提要求了,結婚得在縣城買房,(縣城房子現在一套隨便七八十萬了)彩禮要再給12萬八,這樣算上房屋裝修、酒席、婚禮、這個婚結下來最少120萬。老兩口雖然心裡不舒服但為了兒子也在到處借錢,只為了孩子高興就好,孩子幸福就成。一生的苦累就只為了孩子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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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公考,是不得已的選擇 ;上岸,是努力之後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