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為彩禮談崩的情侶不在少數,對於彩禮他們各執一詞,大多數男生認為,彩禮是封建社會殘留的陋習,不能以此作為進入婚姻的通行證,應取締才對。
大多數女生認為,彩禮是考驗一個男人對自己的真實態度,是否拿自己為重,並且彩禮能帶給自己安全感,畢竟懷孕生子沒有任何收入,倘若男人有了二心,賠了夫人又折兵。
到底哪種說法對?沒有準確的答案,只能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那些因彩禮問題而分手的情侶,很少吃回頭草,即使回頭,男女的複合機率還會產生很大的差距。
男人要求複合是否成功?大多在於能否滿足彩禮條件。而女人則不同,只要降低彩禮額度,男人還是能夠接受複合。
但讀者小鄭卻是個例外,女友因為彩禮問題提出分手,過了三個月後悔了,主動要求複合,理由讓他進退兩難。
自述人:鄭先生28歲我和前女友是打工認識的,都在同一家工廠上班,並且我們還是老鄉,她比我小兩歲,性格開朗,喜歡交朋好友,我性格比較靦腆。
可能自己身上沒有的東西,越是會被擁有的那個人所吸引,我倆都很欣賞對方,互相產生了不一樣的情愫,接觸半年確立了戀愛關係。
交往了兩年多,有過甜蜜,有過爭吵,也有過分手,但彼此還是愛著對方,於是決定結婚。
雙方父母見面商議結婚之事,彩禮的環節必不可少,我們這邊平均標準8-10萬,條件差點的最少也要5萬。
我的家境不太好,尤其哥哥結婚花了不少錢,家底幾乎被掏空,但父母還是給我準備了8萬塊,這些錢大部分是借的。
可沒想到她父母張口要20萬,一分不能少,我父母卑微地商量好半天,人家一點不退讓,最後只能不歡而散。
我哀求女友,別要那麼多彩禮,我真的拿不出來,再說我對你啥樣,你還不知道嗎?咱倆的感情難道因為彩禮就不復存在了嗎?
不論我怎樣說,她都拿自己的父母堵我的嘴,“我爸媽說了,彩禮錢他們一分不留,都存在我的卡里,將來還是我們的錢,但你得給我們家撐起這個臉。”
我能借的都借了,不能借的也拉下面子張口了,只湊到了10萬,她仍然不鬆口,後來我有點洩氣了,她看我拿不出彩禮提出了分手。
雖然經歷了彩禮的風波,感情也受到了影響,可突然分手,心裡還是有些承受不了,一連幾天吃不下飯。
她卻比我看得開,分手一星期交往了新男友,那一刻真的刺痛了我的心,算了接受現實吧,安慰自己將來一定會遇到適合自己的另一半。
三個月後,她來找我複合,說忘不了我,我冷哼一聲說:“拉倒吧,你交往了新男友以為我不知道,騙鬼去吧。”
她沉默了一會兒說,我懷了你的孩子,不想殘忍地流掉他,所以才來找你的,彩禮一分不要。
我當時懵了,怎麼可能是我的孩子?她把B超單,化驗單,遞給了我,說三個月沒來大姨媽。
我一屁股坐在凳子上,腦海中不停地思考該怎麼辦?
自從知道她有了新男友,就已經對她死心了,即使孩子是我的,我也不願意娶她,因為接受不了她那麼快移情別戀,也對她的身體有了厭惡感。
可是不接受的話,以她的性格沒準真的會生下來,那我不是未婚就當爹了,以後還有哪個女孩願意嫁給我?
我讓她流掉,她一直固執地對抗,進退兩難我到底該怎麼辦?
前女友給小鄭看醫院的檢查證明,並且不要一分彩禮,由此可見,孩子應該是小鄭的。
可她分手一星期就有了新男友,難道真的是移情別戀?兩種可能:
第一:她心裡沒有小鄭,明知道對方的家境不好,還要那麼多彩禮,想借拿不出彩禮之名,順理成章地甩了小鄭,跟心儀已久的男人交往。
第二:她想以交往新男友刺激小鄭籌彩禮,否則第一個月不來大姨媽,就應該想到懷孕,為什麼三個月才找小鄭呢?
第一種可能不太成立,如果心裡真的沒有小鄭,可以找其他理由分手,幹嘛要大費周章地讓雙方父母見面談彩禮,這不是傻乎乎地給自己貼拜金女的標籤嗎,何況懷孕了為什麼不打掉,而是來找小鄭?
在我看來,只有第二種可能,想用新男友刺激小鄭籌彩禮,因為相戀兩年的情侶,是有感情基礎的,尤其女生,愛上了不會輕易放棄。
但她用這種幼稚且極端的方式逼小鄭,顯然是錯誤的,首先她明知道對方條件不好,逼也拿不出那些錢。
其次無論男女,都很難接受心愛的人跟其他異性確立關係後,又回頭找自己複合,不僅僅是顏面和身體問題,更主要的是已經產生了不信任,即使勉強走到一起,幸福指數也不會高,甚至很低。
小鄭的問題比較棘手,不願意接受也害怕不接受,到底該怎麼辦好?
除了溝通別無他法,心平氣和地把利害關係講明白,“即使你不要彩禮,我也不能跟你結婚。
因為我們之間已經結束了,孩子是彼此愛情的結晶,不是促進大人感情的使者,何況我對你沒有感情了,如果強行結婚,咱倆誰都不會幸福,孩子更得不到幸福。
你是一個女孩,拿肚裡的孩子賭自己一生的幸福,你覺得划得來嗎?”
溝通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而小鄭的問題貌似也只有這一種方法。
藉此奉勸女生,彩禮不是檢驗男生對自己是否重視的唯一標準,男生的人品,責任心,對未來是否有清晰的規劃,才是重要的擇偶標準。
我是麗姐,分享婚戀情感,人生百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