泱弟接下來說的話或許會讓大家疑惑不解,難道喜歡一個人不應該傾盡全力讓她/他開心嗎?愛一個人不應該對她/他好嗎?很遺憾,答案是否定的————不應該!
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無論你喜歡的人是否同樣喜歡你,都不應該對其過於寵溺,如果他/她不喜歡你,過多的討好也不會得到 他/她 的歡心,畢竟讓別人喜歡自己靠的是吸引而不是單方面的討好。
首先,人的適應能力是非常強的,無論是讓自己舒服的人和事,抑或是讓自己痛苦的人和事,在最開始接觸這些的時候都會反應很強烈。但是當長期接觸之後,痛苦也好快樂也罷,對人來說都會歸於平淡。此時,想要讓人重新變得反應強烈需要更強的刺激才可以做到,簡而言之就是更大的痛苦或更加令人愉悅的快樂。
這時候相信你已經明白了,當你用盡全力在情感和經濟上對伴侶毫無保留的付出會導致怎樣的結果,他/她 會感覺很快樂很幸福並且更加愛你嗎?
確實會,但隨著時間的流逝,結果會讓你大失所望。當 他/她 適應了你的付出之後,你在去做同等程度的事情已經不會讓 他/她 再有任何感覺,除非你可以做的更好,但你已經用盡全力去愛了,不是嗎?諷刺的是,但凡你這時候稍微做的有一點不到位,沒有過去那麼好,那麼 他/她 就會感覺你不愛 他/她 了。這點類似於孩子對父母的感覺,明明這個世界上最愛我們的就是父母,但我們卻總會對他們不滿意,因為我們把父母對自己的愛視為理所應當的,父母只要一不稱我們的心,就會對父母產生怨恨。
看到這裡,或許大家心裡感覺有了些許失落和迷茫,那麼應該怎樣去愛一個人呢?泱弟在多年的心理學習中總結出了簡單的答案,編成口訣方便朋友們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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