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的“愛情”裡藏著自我的執念,藏著對對方的種種期待和要求,藏著完全擁有對方的佔有慾。在這種心態下,求而不得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沒有一個人能完完全全滿足你所有的需求,你的需求也是不斷變化的。太近的距離也會是一場災難。當求而不得,要麼對對方怨憤不滿,要麼對自己自憐自艾,最終兩敗,俱傷。
而“尊重”裡有著寬容,給對方足夠的自由,允許對方做他想做的事,保持著一定的距離,而你自己也完全獨立,人格獨立,情感獨立,心不會為對方起起落落,患得患失。
人們往往會覺得“尊重”比較平淡無趣(boring )。有種愛情未滿的生分和疏離感。而“愛情”更戲劇性(dramatic ), 更跌宕起伏,扣人心絃,讓人牽腸掛肚,心馳神往。有情眾生需要這樣的戲碼。
尊重是“悟”的境界,愛情是“迷”的狀態。尊重是靜,愛情是動。尊重如水,愛情如火。尊重是各自安好,愛情是相互痴纏。尊重更接近於悟道成佛的智者所說的真愛,而世俗的愛情更像佛陀眼中的我執。
我們想要如煙花般絢爛的“愛情”,可煙花易冷,愛情短暫。我們也想要永恆持久的“尊重”,但尊重中似乎沒了激情,少了心動。
愛情的歸宿應該是尊重,而不是互相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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