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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次了,看到這樣的事情都不是滋味。男女朋友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後已經彼此適應了,倆人有了共同語言,玩得也很嗨了……然後,準備談婚論嫁的時候,絆倒在房子、彩禮、嫁妝等面前。

對於買房,常見的情況有:

1.男方沒房,女方要求買房;

2.男方買房了,但女方嫌房不好;

3.男方買房了,女方要求新增女生名字;

4.男方買房了,但此房不是男生的名字;

5.男方買房了,但不是全款+2+3+4+其它,要糾結的話題就更多了。

當然,如果是女方買房了,可能又是另外一回事。

總之,在房子面前,好像根本沒有感情啥事。結婚前就是一場圍繞著房子的“談判”,“談判”成功了,兩家成交,小夫妻倆小家庭有望成立;否則,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這還只是圍繞房子的問題,另外還有彩禮、嫁妝,甚至婚禮怎麼佈置等,兩家都有可能鬧翻而從此是路人。

只能說,這樣的話就是“談判”成功了,結婚了,將來很可能也成為以後小夫妻家庭裡的一個結!

是不是可以這樣做:不管是買房還是彩禮、嫁妝,兩家都商量著,儘量各付一半(既然是商量,雙方也不一定均等。特別是獨生子女家庭,為了孩子,有多大力出多大力)。這樣,兩家都為小夫妻家庭出力了,心裡也都平衡了。沒有給小夫妻的心裡和以後的生活埋下隱患,難道不是雙方父母的心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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