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義務這個詞,這個詞很冰冷的,拋去一切感情因素,生下來都是個體,對誰都沒有義務,正是因為裡邊加雜著父母對兒女的感情,兒女對父母的感情,還有血緣關係,才有了你養我小,我養你老,看孩子與不看孩子,要因家庭情況,不能論義務,要是按義務算,兒媳也不是婆婆生和養,也沒義務養老,沒關係啊,誰也不會去大馬路上照顧某一個老人吧,看與不看孩子要平心而論,現在社會壓力大,家庭收入與支出不成正比,也沒有剩餘,所以需要年輕人努力,但是孩子會照看不周,所以需要親人幫忙,講的是感情,如果有能力有時間在小兩口困難時期幫一把就幫一把,正所謂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難,什麼都是相互的,沒有單方面的,你就算讓兒女養老,也得兒女有經濟能力啊,不去拼搏奮鬥怎麼有能力,現在與過去還不一樣,80後都是獨生子女,兩個人負擔重4個大人,一個孩子,過去孩子多還能相互分擔點,現在呢?也不要與國外比,國情還不一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