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八歲的時候,談過一次戀愛。
很多細節早已經忘記,現在能想起來的,很少了。
只覺得過程好像並不是很美妙,結局當然就是以分手告終了。
之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再談戀愛了。
也不是沒遇到過別的男生,只不過最後總會錯過。
可能就是我們常說的,緣份沒到吧。
不是你的終究不會屬於你。
其實,過了這麼多年,大多數的人和事,也都記不太清了,即便記得,也只是一個大概,具體的早已經模糊不清了。
但是有一個經歷,到現在我卻還記憶猶新。
因為那一次的經歷對我的“打擊”其實還挺大的。
那是我唯一一次主動追求一個男生。
真的是“僅此一次”。
那時候年少輕狂,自信滿滿。
始終相信“女追男隔層紗”,只要我願意,肯定能追到喜歡的男生。
現在想來應該要捂臉了,因為現實“啪啪”地打了我的臉,也打擊了我那不知道哪裡來的“自信”。
初見那個男生,是在學校的走廊裡。
他從我身邊路過,只一眼便驚為天人。
長得太好看了吧!
作為資深“顏控”的我來說,目光就這樣一直聚焦在了他的身上。
更何況,他還是我喜歡的男孩子型別。
瘦瘦高高,白白淨淨。
是的,其實我很專一的,喜歡的男生永遠都是這種型別,一直到現在,從沒有變過。
當時的他穿著很潮,髮型很酷,一切都很適合他那張白淨的臉龐。
說起來,他長得還有點像楊洋的感覺。
他從我身旁匆匆而過,根本不會留意到我。
畢竟我就是個普通的女孩子。
雖然我對自己有自信,但我卻也知道我的長相不屬於很漂亮的那一種。
那時候的我只是覺得,只要有誠心,能堅持,願意無條件付出,總會感動到那個自己喜歡的人,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其實是從前的我很喜歡的一句話,我也總是照著這句話去行動。
當然了,現在不喜歡了。
因為經歷的事情多了之後,就會發現,你做得再多,你也永遠感動不了那個沒有心的人。
說回那個男生。
自那次見過一次之後,我心裡一直都期盼著能再次相遇。
也很想知道關於他的一切。
可惜的是,後來很長一段時間,都沒再見過他。
期間,我認識了很多新的同學,結交了好幾個玩得來的朋友。
我們經常約著一起去上課,一起去泡網咖,一起逛街……
日子過得還挺愜意的。
就在我都快忘記這件事情的時候,居然讓我再次遇到了他。
我的那些朋友中,有兩三個男生,都是跟我們一樣志趣相投的人,雖然不同專業,但共同話題還是超多的。
簡而言之,玩得來。
那一次,我和兩個女生等在了男生宿舍門口,因為我們約好了一起去網咖通宵。
等了有一會兒吧,他們幾個才從宿舍走出來。
而讓我意想不到的是,那個男生竟也跟著他們一起走出來,而且還一邊走,一邊說笑。
我見到這個場景時,竟呆住了。
我以為他會跟我們一起,那我是不是可以順理成章的跟他搭上話,說不定還有其它發展……
想到這裡,我有些莫名的小激動和暗自高興。
可等我反應過來時,那男生已經跟他們打了一聲招呼,往相反的方向離開了。
我看著他離去的背影,有些失落。
之後我便不停地跟他們幾個男生打聽他的情況,才知道原來他是跟他們同一專業,住在同一個宿舍,但他卻從來不住在學校宿舍。
因為他是本地人,家就住在離學校不遠處,所以基本不怎麼住校。
他們見我一直打聽他的事情,還調侃我,是不是看上他了。
我不假思索的承認了,我就是看上他了,想跟他交往。
我還責怪他們,為什麼不早告訴我,他和他們原來都認識。
“你也沒問過我們啊?”
他們很無奈的反問我。
說的也是,上次見過一次以後,我確實也沒跟任何人提起過。
現在既然已經知道了他們是同學還是同宿舍的,那還不“近水樓臺先得月”,充分利用一切“資源”了。
我跟他們說,我喜歡那個男生,想追他。
他們沒想到我會這麼主動,還嚇了一跳。
他們覺得我的性格不像是能做出這種事情的人。
可我還是堅持,還信誓旦旦的表示,一定要追到手。
畢竟是第一次主動追一個男生,不想失敗,更何況他確實是我的菜。
長得那麼帥,主動一點,也不丟人。
我一直都是這樣自我安慰,加自我鼓勵的。
朋友們見我動了真格的,不像是說著玩的,就同意了幫我這個忙。
隨後,他們幫我約了他兩次,可惜都沒成功。
他總說自己沒時間。
當時我就預感,也許他有女朋友了吧。
畢竟長得這麼好看的男生,還沒女朋友,不太可能。
但是我又不想就這麼輕易放棄,而且我們還不能確定他是不是真的有女朋友。
其實呢,我是想把他約出來,自己親自跟他說的。可他不肯相見,我也沒辦法,只好拜託那幾個男生,把我想說的話說給他聽了。
在等待答覆的時候,我忐忑不安,又緊張兮兮的。
既期盼,又害怕。
很是煎熬。
終於等來了朋友們的回話,結果卻被告知,他已經有了女朋友……
我有些難過,不過更多的卻是尷尬。
原來這就是我好不容易主動一次的結果。誰也不怨,要怪就怪自己,一股腦的衝動,都沒搞清楚狀況。
雖然有些不甘心,可除了放棄還能怎麼辦呢?
我總不能去插足人家,破壞人家的感情吧,更不能做出糾纏不休死纏爛打的事情吧。
那可太丟臉了。
我可幹不出這丟人現眼的事情來。
後來……
就沒後來了,我徹底斷了那份心思,繼續過我自己的生活了。
只是,那以後我沒再主動追求自己喜歡的人了。即便再喜歡也不想那麼做了。
他要是喜歡我,自會來找我。
不喜歡我,我再喜歡他,再主動也沒用。
最後能在一起,說明我們心意相同,互相鍾情於對方。
不能在一起,只說明我們有緣無份。沒有在對的時候,遇到對的人。
人生就是如此。
該來的總會來,該遇到的總會遇到。
愛情也一樣需要“天時、地利、人和”,三者缺一不可。
年輕的時候,總會做一些荒唐而又瘋狂的事情。
畢竟那時候,我們足夠勇敢,足夠灑脫。
單純的想做就去做了,不會瞻前顧後,沒有那麼多的顧慮。
現在不行了,總是思前想後,猶豫不決的。
有沒有特別懷念年輕時候的那股子衝勁?
說實在的,我挺懷念的。
再不瘋狂,我們確實就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