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話題,含金量相當高,涉及面很廣,幾乎囊括了婚姻家庭中所有的關係。
自然關係中:夫妻關係,屬於再婚。父母與子女之間,屬於繼母子關係。還存在父子之間的代際關係和婆媳關係。
法定關係中,牽扯了撫養關係,以及贍養關係。
這一段家庭關係混亂到了什麼地步呢?父親老趙和兒子小趙都屬於再婚重組家庭。而何女士,是小趙的繼母,也就是標題中提到的核心人物。
何女士,現齡59歲,江蘇鎮江人。1994年離異,1996年,也就是在她34歲那年,與現任丈夫老趙結婚。當時,還有一個繼子才8歲,也就是老趙和死去的前妻所生。
時至今日,何女士來老趙家已有25個年頭了,始終沒有再要自己的孩子。一直視繼子小趙為親生兒子,與老趙共同養育。直到繼子結婚生子,還幫著帶孩子,多麼的情深義厚。現如今,何女士卻將面臨將被趕出家門的困境,這又是為何呢?
用小趙的話說,繼母何女士私吞了前妻的賠償款,且霸佔了婚房。而何女士也有自己的說辭,賠償款拿來養了孫女,至於婚房,也是自己的拆遷款和存款買來的。
何女士娓娓道來。繼子小趙從小就很聽話,一家人相處的一直不錯。自小趙前妻死後,娶了現任老婆,一家人漸漸有了矛盾,且還很深。
小趙前妻,是2011年12月份因車禍去世,留下一個一歲多的女兒。當時,小趙上班,沒有辦法把女兒帶在身邊。何女士老兩口為了減輕小趙負擔,心甘情願帶孫女,視如己出。需要說明的是,這個時候前妻的賠償款還沒有下來。
2014年,小趙與現任妻子相識,次年兩人分手,又因2016年老家房子拆遷兩人複合結婚,來年誕下二女兒。拆遷款是四十多萬,外加一套安置房,後來,何女士又用拆遷款和自己的積蓄,共計八十多萬買了一套房。新買的房子在大孫女和自己的名下。一次,小趙苦口婆心的給老兩口說了半天好話,老兩口思量了很久,最終答應把新房過戶給小趙當婚房。只有一個兒子,以後都是他的,只是早遲的問題。
房子一過戶,小趙大不如從前了。一家六口,一起擠在新房三年,矛盾重重,婆媳關係很緊張。無奈之下,小趙只好帶著妻女出去另租房子住。小趙搬出去了一年,從沒回家看過大女兒。最近一段時間,小趙想方設法想把房子收回來,把繼母趕出去。
可何女士認為房子是自己全款買的,完全有居住權,搬出去不是不可以,要把八十多萬一分不少的還給自己。小趙則認為,拆遷,拆的是老趙家的房子,與一個後嫁來的人有何干。小趙眼裡只有票子,哪還有什麼親情和養育之恩。拆遷房,也是何女士和老趙蓋的第五套房子,如果沒有一次次的遷移,又怎會有今日的拆遷好事。
小趙執意要趕繼母出門,只留下父親一同生活,並且還讓繼母償還當年私吞的十幾萬賠償款。一旁的老趙抹著眼淚,捶胸頓足,好一個狼心狗肺的孩子:“把養你大的,勝過親母的繼母都趕走了,你還留我做什麼?”而小趙媳婦,全程一臉笑意,還時不時的捂嘴偷笑,完全就是一副看熱鬧的樣子。
聽到這裡,何女士痛心疾首。賠償款共計16.5萬,是分兩次給清的,也是何女士不知跑了多少路才要回來的。而何女士也只從首筆10萬的賠償款中拿了9.5萬。這9.5萬也不是自己花了,是替小趙養了9年的孩子。而小趙並不買賬,說孩子的奶粉,衣服,尿不溼等等,都是自己買的,並都沒有花過繼母的錢。弦外之音便是繼母私吞了賠償款。何女士面對小趙這樣的說辭,既心寒又百口莫辯。帶孩子何止向小趙說的這麼輕巧,如果要算細賬,這9.5萬未必夠。
當何女士再三確認,新房已和自己無關,甚至連居住權都沒有的時候,只剩涼涼了。
做父母的,再愛孩子,也要給自己留後路,保有一定的主動權才行,更何況還不是親生的了。
何女士撫養繼子多年,又甘願照顧沒有血緣關係的孫女多年。何女士該盡的,不該盡的撫養義務都盡了。而小趙,沒有感恩,不但拒絕贍養繼母,還要將其掃地出門。除了房子,票子還能不能有點感情。
那些為了孩子可以傾盡所有的父母,不一定都能養出感恩的孩子。人吶,永遠也無法滿足,你給的再多,他都覺得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