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一生,註定是場悲劇。
河南20歲的智障女子,在父母包辦下,嫁與55歲老光棍為妻,未來或將孕育。
殘障人士,結婚生子,聽著不妥。可於她而言,似乎已是唯一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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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哭啼啼的新娘,歡歡喜喜的新郎,高高興興的岳母——這是一場特殊的婚禮。
新娘20歲,智商低下,生活不能自理;
新郎55歲,單身到老,家中一貧如洗。
他們的結合,乃父母包辦。女方父母不圖錢,未曾收受彩禮,嫁女初衷是想找個人照顧她。男方接過這份責任,除圖性生活外,還想生個娃。至於性生活是否合法,女方能否生育,孩子會否健康,不在他的考慮範圍之內。
新聞一出,全網譁然,主流輿論對這樁婚姻持批判態度。
法律學家翻閱詞條,引經據典,論證“與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智障人士發生關係違法”;
社會學家冷靜分析,理智看待,提出“該由殘聯、婦聯及福利院攜手保障女子生活”;
小鎮做題家略顯激動,主要心疼未來有可能存在的造孽孩子,一出生就是套“杯具”。
數種聲音,都沒回答:若不嫁人,等父母故去,她在家等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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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生子,或許是無奈之舉。
她不會說話,不能行走,如廁都需人抱,沒人長期照顧就活不下去。父母養她20年,或許能再養20年,可下個20年呢?而且她所在的地區偏遠貧窮,沒有社會扶助機構,我國經濟遠未發達到在貧困鎮設福利院的地步。
尋位老實男結婚,生下一兒半女(她的智障是5歲時高燒所致,不一定會遺傳),先丈夫照顧,再孩子贍養,如此她才能度過艱難一生。
紀錄片《生門》中的腦癱孕婦張穎,其母親為她規劃的未來便是:結婚,生娃,生二胎。接連生子的原因,不是繁殖癌,而是希望當雙親不在時,孩子們能撐起腦癱女兒的下半生。
廣州83歲的母親為何親手毒死46歲智障兒子?印度82歲父親又為何親手送走44歲智障兒子?因為他們知道:父母撐不了一輩子。
健康孩子有自己的長跑賽道,智障孩子只能是握在別人手中的接力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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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河南有關部門在經過調查後,給出的結論是:
結婚無效,但同居合法,若誕下嬰兒,可協助登記戶口。
很無奈,又很現實。
今年雖已消滅絕對貧困,但960萬平方千米的土地,總有太陽照不到的角落。基建狂魔能將柏油公路修進高原大山,卻因有限的財力、人力與精力,暫時對“社會全面集中撫養殘障人士”一事無能為力。
在光明普照之前,該允許邊緣人依照他們自定的生存法則活下去。
但這並不意味著由他們自生自滅。農村經濟要發展,城鄉差距要減小,配套福利要規劃,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一點一滴地做。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量變終有一天會實現質變,家有殘障孩子的父母終有一天能沒有牽掛地安心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