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學校門口接孩子,聽到幾位媽媽在聊前段時間北京家務勞動補償第一案。
有一位媽媽說按照市場家政、保姆、作業輔導班的價格來算,一年都不止這麼些錢,更何況為家庭付出這麼多年,五萬太少了。
也有媽媽說男主外、女主內夫妻分工不同,既然離婚時財產已經平分,那麼再額外給5萬的家務補償費已經可以了。再說,以前從來沒有過啊。
為此,我專門查了一下法院的判決依據,果然主審法官是這樣說的:婚後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主要是對現存的有形財產的價值進行分割。而家務勞動形成的是無形的財產價值,比如說配偶另一方個人的能力的提高,個人學歷的增長,這些在有形財產中無法體現出來。
其實,我個人覺得還有另一方面就是離婚後兩個人在未來財富價值創造中的差異。一直工作的人,工作能力在不斷提升,收入也會不斷增加,離婚不會對他的工作產生任何影響。
但絕大部分的全職在家的主婦在離婚後為了自己和孩子的生活,需要重新走入社會,找工作、養活自己。但因為與社會脫節,重新步入社會後可選擇的工作範圍很少,起點低,收入也低。
女人,在選擇放棄事業迴歸家庭之前,一定要深思熟慮,要有放棄事業的勇氣,也要有重出江湖的能力。
我有個朋友,丈夫在外地上班,一般一個月左右回家休息十天,從去年開始,我朋友就辭職在家專心照顧上二年級的兒子。
最近朋友找我聊天,非常肯定地告訴我,女人可以不工作,但一定不能沒收入。收入決定著一個女人的底氣和驕傲,手心向上的日子真的無法想象。
我這個朋友去年辭職後有大概三四個月一直沒有花過老公的錢,她在網上兼職會掙一些生活費。但快過年的時候,因為交保費等事情,手裡的錢用光,就開始問老公要錢。
不知道是她太敏感,還是事實就是如此,以前口口聲聲說要養她的老公對她的態度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以前她上班時,每次老公回家休息會承包家裡的所有家務,在她下班回家後還會給她按摩、逗她開心。現在,不但回來什麼都不幹,就連說話都開始趾高氣昂,處處都要彰顯自己一家之主的威嚴。
還頓不頓就指責、抱怨,但凡孩子犯一點錯,或者有一點不如別人家孩子優秀,立馬就開始上綱上線,就連孩子不好好吃飯,都是她的錯。
朋友說,在家這幾個月,她其實一點都沒閒著,一直在學習、考試,即便常常被家務纏得脫不開身,即便幾個月都不曾上街逛一逛商場,即便已經和以前的朋友幾乎不聯絡,即便過年都沒有給自己買身新衣服,她想的依然是,透過學習尋找到一份可以一直在家陪伴照顧孩子的工作和收入。
她給自己設定的期限是一年找到自己的主業,兩年實現月度收入過萬,但是她說,她必須要儘快找到一份工作,要回歸社會,要恢復自己的社交圈,不會再為了男人的一句話就放棄整個世界。
她說,從來沒有任何時候讓她覺得一份工作對她的重要,但是當兩個人因為孩子吵架,老公對著她說:“你滾出去!”時,她突然覺得一陣絕望和心慌,因為她身後空無一物。
雖然過後,兩個人很快又和好,但那一刻帶給她的不安全感像一個噩夢,也許是因為她辭職的時機不對,因為他們剛按揭了一套房,每個月要還近五千的房貸,所有壓力全部到她老公身上。
她的不安全感還來自於,為了這段婚姻,她真的是一無所有了,因為她把自己婚前的一套房賣了,所有錢都投在了新買的這套房子裡。
每一個辭職回家的家庭主婦都懷揣著一個美好願望,彷彿自己過上了男耕女織的幸福生活,軍功章裡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可現實卻啪啪啪打臉。
到最後才發現,風險太大。
所以,即便是法律開了先例,夫妻一旦離婚,家庭主婦可以申請家務補償費,女人依然要知道,你辭職帶娃後流得淚絕對是你辭職前腦子裡進的水。
在這裡奉勸一句:決定迴歸家庭前,先把腦子裡的水都倒出來,權衡清楚再做決定。一旦決定迴歸要記得,可以放棄事業,但是不能放棄自我成長,要有隨時殺出江湖的魄力和在家也能掙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