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刷到一個短影片:一對結婚二十載的夫妻離婚了,辦理離婚證書後回去的路上(雖然不知回去哪裡,或許是心中的歸宿吧),男方對女方說這是我最後一次對你說“我愛你,結婚二十年,我放過你了”。
雙方都流著淚,哭紅了眼,不知道一路回去的路上,他們的情緒平復了沒有,但就是那麼短短的瞬間,我卻彷彿被什麼類似玄氣的東西擊中了心臟,陷入了靜謐。
錢鍾書老爺子《圍城》裡所描述的場景,又讓我釋然:婚姻是座城,裡面的人待時間久了用盡辦法的想出來,而城外面的人卻對城中之景之事充滿憧憬與期待。
在我的成長的過程中,父母之間是從未間斷過吵架,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甚至於在我讀高三的關鍵時期,那種吵架狀態已然升級成了父親動手打母親的程度。那時年齡十八有九,接近弱冠之年的我已經逐漸行程了自己的一套價值是非觀念,每每看到父親酒後無端無故的找茬跟母親吵架的時候,我一直是忍耐著,直到有一天,事態演變的愈發惡劣,我勸媽媽,說:“媽,大學我也不知道能不能考上,即使考上了,你倆在家,我放心不下,你們離了吧”。母親當然知道我的想法,但卻紅著眼跟我說:“你還小,不懂,我跟你爸沒事兒的,以後千萬別再說這話了”。
可能,我的話讓父親清醒了些,好了那麼一陣子,可意外總會降臨。
一天的傍晚放學回到家,就看到了家裡凌亂不堪的場景,最讓我憤怒意難平的是,看到母親正在哭著用透明膠粘補著被撕成拼圖似的結婚證!
事情的經過,就不再詳述了,畢竟,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兒。但 就是這樣一個幾乎吵架不斷,矛盾諸多的一個家庭,現在到我而立之年,他們老兩口似乎沒了那麼多爭吵,日子這麼平淡樸素的過著。
年輕時的我不懂,現在能多少能理解他們爭吵的緣由,欲離卻不能離的苦衷了:一是思想上的掙扎,二是因為有我,一種羈絆。
那麼,當今社會閃婚閃離,老婚也離,種種離婚現象頻出,因為什麼呢?是時代發展太快了?還是個人各種原因的使然?甚至國家透過修改民法典、限制購房等政策性手段來降低離婚率,離婚現象也依舊如潮。
各家有各家苦,個人有個人愁思,去探討離婚背後的意義,於我而言,談了也白談,蚍蜉撼樹。倒覺得不如去思考自身,去認真思考婚姻是什麼,是為了什麼。
在網上看過我比較認同的一個觀點:一段好的婚姻是成就彼此,差的就是消耗,不好不差的可能就是平常的現實照進了生活。
對於一個未婚人士來講這些,感覺像是手指頭彈空氣—空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