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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結婚三個月老公接公婆來城裡住,下班看見小叔子,我怒賣陪嫁房,這是劉曉娜身上發生的事情,我們來看一下劉曉娜的經歷。

劉曉娜 28歲

結婚這件事真的要聽父母的,因為父母年紀比較大,經驗比較豐富,看人比較準,我就是不聽父母的,後面很後悔。

我的老公是典型鳳凰男,什麼都考慮自己家人,結婚的時候,不想讓自己父母為難,於是就說不給彩禮,當時我還覺得老公孝順,會考慮自己父母,於是就沒有介意,儘管我的父母一直說我傻,還勸我不要結婚,但是我不願意聽父母的,覺得父母的思想過時了。

父母無奈,看見我嫁一個這麼窮的男人,心裡很不舒服,本來我結婚後我打算跟公婆他們擠在一套小房子裡面的,但是我父母真的看不下去了,於是我的父母幫我在單位附近買了一套房子,還是三居室的,我真的很感謝我的父母,覺得他們是世界上最好的父母,把所有的愛都給我了。

所以結婚後,老公也從他父母的舊房子裡搬出來了,我們一起住在陪嫁房裡面,但是結婚三個月的時候,公公身體不好,我們房子的附近剛好有一家大醫院,於是老公就把公公婆婆接過來住了,公公都病了,我作為兒媳,應該多體諒他們,所以我也是很樂意他們來的。

但是第二天我下班回到家的時候,發現家裡很熱鬧,後面發現不僅公公婆婆來了,就連小叔子一家都來了,看著客廳被他們折騰得慘不忍睹,我心裡很想罵人,但是我是新嫁過來的媳婦,不能做得太過分,後面我把委屈留在心裡。

老公跟我解釋,是因為小叔子沒住過這麼好的房子,所以硬要帶著家人來,老公攔不住,但是我知道這些是藉口,老公就是隻考慮他家人,不考慮我,他就是希望他家人過好,所以才把父母和小叔子都接過來。

平時我去上班的時候,小叔子他們很喜歡翻我的東西,小叔子的妻子還試穿我的衣服,後面我真的是忍無可忍了,覺得在這樣下去自己會瘋的,所以我怒賣陪嫁房,我賣了之後才告訴老公,老公很生氣,覺得我這樣做讓他很沒有面子,最後跟我離婚了,我不後悔離婚,覺得離婚後自己反而自由了。

結束語:

嫁給鳳凰男是一件很痛苦的時候,在他們的心裡,家人永遠排第一,然後不考慮你的感受,總覺得你應該為他以及他家人付出,劉曉娜的老公就是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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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甜蜜恩愛”的婚姻,產生於這四個基礎上,夫妻結婚後要保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