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和老婆自由戀愛並結婚,她追求的我。戀愛一年後,我倆結婚了。戀愛期間,老婆一直很卑微,我也很享受這份優越感。
事實上,我倆結婚的時候,雙方名下都有一套房子,當然是各自父母買給我們的。
婚後,住在我父母買給我的房子裡,老婆那套房子對外出租。
按理說,我們的生活應該幸福才是,但是,我卻先後三次染指婚外情。第一次,老婆懷孕六個多月的時候;第二次,孩子不到一歲的時候。第三次,發生在四個月前。
每次我出軌,我還要成為強勢的一方:如果能過就過,不能過就離婚。前兩次,都是老婆苦苦哀求,我才和第三者分手。第三次,我以為這種策略依然奏效,沒想到,在我提離婚的時候,老婆爽快地答應了,讓我一臉懵逼。
隨後,我開始認慫,不斷地向老婆道歉,但是,她終究沒有原諒我。
至此,我們的婚姻畫上了句號。
現在,我們雖然已經離婚,但是,我忘不了老婆對我的好,所以,我會不斷地糾纏她。但是,她現在對我厭惡至極,甚至都不願意多看我一眼。
她曾經那麼愛我,為什麼不愛之後,會如此絕情?
你也說了,她是曾經愛你,但是,現在不愛了。
她為什麼不愛了?因為失望攢夠了。
一個人,在愛的時候,可以做舔狗,關鍵是,舔狗也是有感知的,不能說她舔你的同時,還要接受你給予的傷害。
一個女人,你知道十月懷胎,生個孩子,是多麼痛苦的經歷嗎,在此節骨眼上,你選擇出軌,你還是人嗎?
孩子一歲不到,你又出軌,不覺得自己很過分嗎?
第三次出軌,你老婆已經攢足了失望。
現在不妨換位思考:如果是你老婆這樣對待你,你估計早已經把她踹了。
記住:你老婆對你絕情的過程,其實就是給你臉你不要臉的過程。
求求你放過她吧,不要再對她糾纏了,當然,她不可能再原諒並接納你;你現在對她的糾纏,在她的認知裡,全都是騷擾。
你越這樣,她只會越覺得你噁心。
所以呀,不要輕易去傷害一個對你好的人,一旦攢足了失望,你在她那裡就啥都不是。
作為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買單,因為,不是每一次的“對不起”,都可以換來別人的“沒關係”,有可能會換來“兩耳光”、又或者“絕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