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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聽過這樣一個故事。

兩個有著暴力父親、破碎家庭出身的孩子,卻性格迥異、命運完全走向了兩個方向。

大兒子嗜酒成性,和父親一樣殘暴。命運也與糟糕的父親一樣,窮困潦倒。

小兒子卻成了當地有名的律師,性情溫順祥和,富甲一方。

同一個原生家庭出來的孩子,為什麼會走向兩個完全不同的極端呢?

這兩個孩子的解釋卻出奇的一致:誰讓我生在這樣的家庭呢!

看過這個故事的朋友都能認識到,兩兄弟看待問題的方式不同。一個積極向上,一個自甘墮落,所以命運迥異。

每個人都想成為那個積極向上的弟弟,但現實世界中卻並非如此。

因為積極向上的心態,看起來太抽象了。它似乎與生俱來,好像要麼存在於人的基因裡,要麼是環境塑造,或是原生家庭的產物。

這樣的想法,使得那個充滿激勵感的故事,變得索然無味。

真的是這樣嗎?我們再來看一個故事。

E從小成長在貧民窟,7歲那年才擁有自己的第一輛腳踏車。但是車剛到手騎了沒一會兒,E就被一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車撞倒了。

車主將E送進醫院,向E一家承諾會承擔所有醫藥費,再賠給他一輛新車。

但是車主離開醫院以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高額的治療費,使得本就貧窮的E一家,更加雪上加霜。

之後的很多年,E一家人對陌生人都充滿了敵意和恐懼。E的父親更是對社會失望,開始酗酒,消沉度日。

但是在E14歲那年,他讀到了美國憲法和《權利法案》。

結合自己的經歷,E發現那次事故並非E一家人的錯,真正的問題在於他們不懂法律,所以不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從那以後,E立志成為一名律師。多年後,E當上了法官,還輔佐總統出臺了一系列民權法案,幫助了更多處於不利境遇的人們。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來自心理學家米哈林的一位受訪者。

從E的故事裡,我們可以有這樣一個啟發:

如果我們不是把目光僅僅聚焦在外界,而是看向自己身上的問題。那麼我們就有希望改變一切。

E開始和父母一樣,只是在埋怨那個狡詐的車主,生活因此陷入無窮的困頓當中。

而當多年後讀到憲法,E才意識到應該把目光投向自己,發現解決自己的問題,才能改變命運。

這就是”主動承擔責任“的妙處。當遭遇痛苦、挫折和意外時,不是抱怨社會、埋怨他人,而是想想自己應該如何去做,能夠在未來完美解決同樣的問題。

這樣一來,我們的人生才有機會走出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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