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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雖然都是人,但卻是完完全全不一樣的人。這是因為我們每個人的家境,每個人的生活環境,以及生活經驗,以及成長的環境不同,以及與生俱來不一樣的特殊性,導致了都才成就了不一樣的人格,不一樣的個性,不一樣的興趣愛好。

在聖經裡,對人類的由來是這樣解釋的,亞當和夏娃用自己的肋骨混合泥巴製造出來,所以每一塊泥土,每一個造型,都是不一樣的,是不可以複製的,所以說,人才會那樣的千差萬別,雖然一樣,卻又有諸多的不同。

不管是這種玄幻的說法,還是相對科學的解釋,相信哪一個並沒有什麼所謂,你只要知道,人與人之間就是不同的,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了。

有的人脾氣火爆,有的人脾氣溫吞,有的人急性子,有的人慢性子,這些有些是天生的,有些是遺傳的,有些呢是根據自己一貫成長慢慢形成的,這都代表了一個人的特殊性,不存在好與壞,也沒不存在對與錯,你也應該明白這一點,認同自己特殊性的同時,不要去拉高踩地,否認他人的特殊性。

可是,大部分的時候,我們在感情中,在婚姻中,在人際交往中,都會忘記認同和理解他人的特殊性,總是會覺得,那個人和我們不一樣,那就是不合群,或者是古怪。總是想要把對方改造成自己認同的哪一種人,把對方的特殊性磨滅掉,讓他們成為和自己一樣的“正常人”。

這又有什麼的呢?也許在別人眼中,你也是一樣的,因為不同就是不同,存在不同,才是人的有趣之處。

也許你應該換一種思考的模式,對方未必需要被你改造,你的觀點和生活方式未必就一定是完全正確的,只不過是因為你一貫如此,你就覺得對方也應該如此。

舉個最簡單,也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遇到的例子,那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口味差異。

有些人只喜歡吃肉,而有些人只喜歡吃素,有的人喜歡吃辣,有些人喜歡吃甜,有些人口味重,有些人口味清淡。有些人呢來者不拒,只要是能吃的東西,他們都能接受,但有些人,就吃不了味道重的菜餚,比如說內臟之類的東西。

也包括前幾年大家一直都爭論的一些關於口味的話題,南北“甜口粽子和鹹口粽子”之爭,還有芫荽包括魚腥草之類的調味蔬菜之爭。

其實這些又有什麼可爭論的呢?喜歡與不喜歡,都是一個人的個性使然。

這樣的想法,無疑是狹隘的,認同和理解是個好東西,只要對方並不是違反道德,違反常理的舉動,寬容對待對方的特殊性,才是人與人相處中拉近距離至關重要的一點。

今年是袁麗(化名)新婚的第一年,按照當地的風俗,新媳婦第一年是要回婆家過年的,袁麗自然也不能免俗,年前就在徵得了父母同意以後,跟著丈夫回到了婆家老家過年。

可是年還沒有過完,袁麗就鬧著回了家,回家以後又鬧著要離婚。

“我在他們家六天,沒有一天吃得好的,他們只顧著自己,完全對我沒有半點尊重和關心,因為這個還不夠嗎?”

袁麗一半是因為賭氣,但一半是真的被傷了心,也不管丈夫在旁邊怎麼勸,袁麗就是鐵了心,但是最終被父母和朋友勸了勸,袁麗還是態度軟和了,但是也表示,以後過年,絕對不會去婆家過年,丈夫答應以後,這件事情才算是翻篇了。

到底這次回老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袁麗也並沒有藏著掖著,直接說出了自己的理由。

袁麗不吃羊肉這是個前提,婆家人明知道袁麗不吃羊肉,也是個前提。

“我是從來不吃羊肉的,我覺得太羶了,我吃不下,也不是我矯情,就是真的吃在嘴裡覺得很噁心,吞不進去,這事兒我老公知道,我婆婆自然也知道的。”

然而,就在袁麗到婆家之前,好巧不巧的,公公的朋友託人從外地給袁麗的婆家捎了半隻羊。因為備年貨,冰箱裡幾乎都被塞滿了,這麼多新鮮的羊肉,即便是冬天,也沒辦法儲存很長一段時間,於是婆家當機立斷,就決定就地解決。

於是一連六天,婆家吃了都是羊肉,羊肉鍋,炒羊肉,羊肉湯,每樣菜裡幾乎都能找到羊肉的蹤影。婆家愛吃羊肉,自然吃的尤其香,但對於袁麗而言,這無疑是一個很大的煎熬。

一桌子菜裡,也找不到她能下筷子的幾樣菜,除了冷盤,啃饅頭就冷盤好幾天,袁麗總算是受夠了。第六天的時候,袁麗瞞著婆家人,到菜場裡買了新鮮的雞魚肉蛋,她雖然心中有不滿,但還是不想因為這點小事跟婆家鬧矛盾的。

對婆婆說的也是,吃了幾天羊肉了,以後換換口味吧,當然了,她也不會做飯,簡單的菜色她會做一些,其他的只能仰仗婆婆。

然而婆婆卻當面斥責了袁麗:“家裡十幾個人,難道都要遷就你一個人不吃?你不吃,自己想吃什麼自己做就是了,你不顧人我不伺候。”

這幾天,婆婆看著袁麗不吃羊肉,一直拼命地想要讓袁麗試一試,什麼冬天吃羊肉多麼滋補了,羊肉多麼貴了,嘗一嘗才知道羊肉有多香。但袁麗愣是一口都沒有吃,可能也是因為這樣,才讓婆婆覺得有些不滿意,結果就說出了這種傷人的話來。

婆媳之間就因為這點小事,結果吵得不可開交,婆婆覺得袁麗是“城裡的大小姐難伺候”,袁麗卻覺得婆家自始至終都沒有尊重過她。口不擇言中,婆婆和兒媳兩個人越吵越兇。

吵到最後,袁麗哭著從婆家跑了出來,一個人坐車回了孃家。

只因為口味不同,在婆家連吃六天羊肉火鍋,引發了一場離婚鬧劇,從外人的角度來看,因為這點事情就要鬧離婚,真的未免有些可笑。可是呢,仔細想想,這裡頭也是包含了一種不尊重的態度。

媳婦吃不了羊肉,婆家也一直都知道,可是卻偏偏只做羊肉,儘管也是有理由,是因為別人送來的羊肉沒有地方放才要儘快拿出來吃,可是畢竟家裡有一個口味不和的人在,多做一點不一樣的,對方也能接受的菜餚,只不過是舉手之勞的事情,難道就這麼麻煩這麼困難嗎?

當然沒有那麼麻煩那麼困難,只能說明,就是不想做,不想或者根本就沒有考慮到照顧所有人的口味,袁麗的婆家是選擇了少數服從多數口味的這種做法。

或許有些人會覺得,畢竟在婆家也只是短短數日,不喜歡吃那就少吃一些,吃不好也並不是完全不可以忍受,只要捱過這些天,堅持一下,過完年從婆家回來以後,以後不在一起吃飯,沒有生活交際,問題自然就不存在了。沒必要非要把這點小事戳破到明面上,只不過是口味問題,誰遷就誰不一樣呢?

少數服從多數,也的確是很多家庭都在採用的方式呀,忍耐一些,互相理解體諒一些,口味也畢竟不是什麼多大的事情。

可是,袁麗也並非做出了多麼偏激的事情,她剛開始也隱忍著,只是受不了了,自己想要做點適合自己口味的菜,可僅僅是這樣,還是引來了婆家的不滿,那問題就不是出在袁麗一個人的身上了。

口味不同,太正常了,理解和體諒以及包容對方這些小小的特殊性,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可是這些做法都是需要“互相”的。就像是我們朋友之間聚餐,其中的個別朋友不愛吃什麼,也不會因為個別人不愛吃所以就不點,不愛吃的就不吃,再點一些對方愛吃的菜,讓人人都能滿足自己的喜好,那就成了,沒必要對此評頭論足,上綱上線。

可是袁麗的婆家,卻並沒有做到自己應該做到的包容和理解,僅僅是要求袁麗隱忍,卻沒有照顧到袁麗的情緒和喜好,還斥責袁麗只顧及自己,是“不顧人”的行為,這就是自私了。

其實袁麗家的事情,也讓我想到了我家的事情,我的另一半,是個非常挑食的人,他挑食到什麼程度呢?地上走的,兩條腿的都不吃,天上飛的也不吃,內臟下水包括一些帶濃重味道的肉類也都不吃。

我父母雖然不認同這種古怪的口味癖好,有時候也會因此特意勸他吃一些他不願意吃的東西,但最終還是妥協了,儘量也會做一些他愛吃的菜。當然了,他也不會因為自己不吃所以就甩臉子,心情不愉快,能吃的就吃,不能吃的就不吃,或者少吃。

就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只要互相能有一顆體諒理解的心,這些,根本就不是什麼問題。

今日提問:你會遷就別人的特殊口味嗎?一家人在口味差異中是如何做到調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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