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兒子30歲了,處了一個女朋友,馬上快結婚了,以後要結婚彩禮各個細節。我都不懂,反正以後兒媳婦兒坐月子需要照顧的好好的,他們兩口子的事情也儘量少插手,不想幫忙帶孩子,就給錢請保姆,請月嫂,分開住是必須的。
個人觀點,
第一,彩禮是什麼,在古代嫁出去女兒就無法孝順自己的父母,彩禮是給女方父母的補償。而嫁妝就是女方分家產無法分給女兒而對自己女兒的補償。現在的彩禮根本就是不是彩禮了,這個古為今用的詞早已不再是這個意義。因此更加準確應稱之為“禮金”這種概念,即對子女美好婚姻的祝福,其左右就是給小兩口家庭剛剛起步用過來生活開銷的。比如旅行、家裝等。受益者是小兩口本人。通過幾百年的延續,所以這個彩禮就這樣流傳下來了。
第二,不給彩禮,不出嫁妝,結婚要買放房的話雙方家庭有能力的話一邊負責一半錢,沒有能力的話力所能及幫個首付小兩口自己還貸,小兩口住一起兩邊老人不得干涉不得同住,生了孩子兩邊老人可以一起幫帶,這樣我覺得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