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胡友春再婚五年,在這五年裡,他自己感到生活的重任,遠比想象中要難許多。再婚前可以與一幫朋友喝酒擼串,禮拜天可以約三.五知己爬山或釣魚。
而再婚後的生活大相徑庭,後老伴楊翠花有一個30歲的兒子,這個兒子也不工作,但花錢可不簡單。
再婚前楊翠花坦言不收一分錢彩禮,胡友春還暗自慶幸,再婚後才知道,楊翠花是想找一張“長期飯票"。
本身胡友春是勤快節儉的男人,再婚後猛然多了兩張嘴吃飯,開支顯然增大了許多。原本楊翠花和她的兒子都可以工作的,但是倆人偏偏不工作,既然登記結婚了,胡友春自然是家中的戶主,沒辦法,胡友春為了增加收入,唯有主動要求夜晚加班,因為只有加班,才能確保全家三口人的,生活質量不下降。
更可氣的是,最近楊翠花的兒子談了個女朋友,這個女朋友有時會帶幾個閨蜜,來家吃飯。年輕人談戀愛很正常,但是你要工作賺錢才行,一味的啃老也是不行的。
原本胡友春有數十萬元存款,而現在的生活已捉襟見肘。
胡友春說:半路夫妻如防賊。每次家中買菜的錢都有問題,其中有一天他親自試驗,同樣多的菜,他自己買要少花三十多元。有時楊翠花還會帶親戚,來家裡住幾天,有什麼辦法?
主要是楊翠花母子二人不肯工作,其他的都是小事。胡友春坦言:娶老婆養活老婆很正常,但沒理由養活老婆全家人啊?
昨晚,胡友春讓我到他家,做他老婆的思想工作。我當著他(她)們全家人的面,向楊翠花談了幾點看法:
1.楊翠花必須換位思考,假如胡友春是她的哥哥或弟弟,遇到這種妻子會怎樣想?怎樣做?;
2.楊翠花的兒子談戀愛,是楊翠花本人的責任與義務,其費用與伙食費必須由她與兒子付出;
3.楊翠花與兒子兩人,必須有一人工作,否則楊翠花的兒子要立即搬走。因為她兒子已年滿十八歲以上,母親已無養育之責;
4.今後楊翠花的親戚來家裡做客,或她兒子有朋友來家裡做客,應事先徵求胡友春的意見;
5.即使家中有三房一廳,楊翠花的兒子結婚也不能在家住,婚房由胡友春資助三分之一的份額,剩餘三分之二由母子均攤。
上述五條經楊翠花母子簽字確認,再婚家庭有許多問題,關健看當事人如何理智應對。處理得好再婚是好事,處理得不好,生活會一地雞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