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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看了奇葩說,辯題是婚禮當天發現自己沒有那麼愛對方,要不要逃婚?熊浩的一段話讓我感觸很深,不禁讓我想寫下些什麼。

當然,關於這個辯題我是持反對的態度,我覺得婚禮當天逃婚是對對方的極度傷害和不負責任。

為什麼我還會有所感觸呢?

熊浩說了這樣一段話,大意是,我們每個人生在什麼樣的家庭,有什麼樣的父母,對於自己的出生、家庭、成年以前的許多事情都是無法選擇的,有自主選擇權的就是可以選擇自己的愛人。難道這麼一次自主選擇的機會都要違背自己的內心嗎?

當今大齡青年越來越多,有人說青年對於婚姻家庭的觀念越來越輕,我覺得並不盡如此。

而是因為婚姻太重要,餘生與我們捆綁在一起的一個人,難道要因為年紀大了到了適婚年齡而草草了結嗎?

即使是婚前甜蜜幸福的伴侶,過後面對家庭的一地雞毛也有感情危機,更何況當初步入婚姻殿堂時就並不是心甘情願的人們呢?

婚姻應該是神聖乾淨美好的,我們應該因為喜歡一個人想要與其度過餘生而結婚,不是因為年紀大或為了其他什麼原因。

我希望每個人的婚姻都是因為喜歡。

我也希望每個人的父母都會讓自己的孩子因為愛而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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