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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個性,才是一個人最好的活法;越是有個性的人,越懂得做自己。所以,人無論到了什麼年紀,都要懂得做自己,永遠都不要丟掉你的個性。

在現實生活中,或有意或無意,很多人都在掩飾乃至埋沒自己的個性,他們害怕和別人不一樣,害怕被人視為另類,總是讓自己顯得“合乎規範”,導致的一生都是在隨波逐流,什麼都在做,就是不懂得做自己。

“做你自己!”這是美國著名作曲家歐文·柏林給晚輩作曲家喬治·格什文最好的一句忠告。柏林第一次見到格什文時,就對他在作曲上的才華欣賞有加,直接向他發出邀請,願意以格什文當時所能賺薪水的三倍請他做自己的秘書。不過,歐文·柏林也毫不掩飾地指出:“接受這份工作對我有利,也能讓你賺到很多錢,但我還是要告訴你,假如你接受了,最多隻能成為第二個我。可你如果拒絕這份邀請,堅持做你自己,那麼你有可能會成為第一流的格什文,現在就請你做出選擇吧。”

格什文接受了“做你自己”的忠告,堅持走自己的路,最終成為美國曆史上貢獻作為突出的作曲家之一。

保羅八世是歷史上最受民眾擁護和愛戴的教皇之一,他的成功,最大的一個原因也是他能保持自己的個性,始終堅持做自己。保羅八世出身貧寒,而且身材極胖,這曾被很多人所嘲笑,但他自己卻從不曾掩飾自己的這兩個缺陷。當上教皇后,保羅八世有一次去羅馬的一所監獄參觀慰問,在他問候那些犯人時,他坦誠地說他這一次到監獄,主要是為了探望自己的侄子,如此暴露自己的真心,被很多人看作是為政的大忌,可保羅八世反而因此更受人們的熱愛。

明末清初,蘇州有一位叫金聖嘆的文人才子,他才華出眾,卻不追求名利,而是以秀才之身教書謀生。金聖嘆不喜聖賢之學,獨愛野史小說,性格上也是我行我素,與傳統儒士格格不入,有白日縱酒之習,被時人認為是“狂士”、“怪傑”。

公元1161年2月,清順治帝駕崩,訊息傳到蘇州後,有一百多位書生藉著在文廟哭靈的名義,為民請命,請求罷免和懲治貪官任維初,這就是當時震驚朝野上下的“哭廟案”。清廷下令捉拿此案首犯共十八人,統統予以斬首,金聖嘆正是這十八人之一。面對死亡,金聖嘆毫不畏懼,其臨刑前所寫的《絕命詞》,沒有一個字是提到死的,最惦記的只是胸前的幾本書。根據《清稗類鈔》記載,金聖嘆被斬首前,還讓獄卒給妻子帶了一份家書,而家書的內容也很簡單:“字付大兒看,鹽菜與黃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傳,吾無遺憾矣。”

金聖嘆的一生,無疑就是始終做自己、始終保持個性的一生,無論生死,他都能以本色個性面對,真實自然,熱愛生活,不費盡心機,執著於自己的追求。事實上,不止是金聖嘆,中外歷史上,凡是有獨立思想、能活出人生精彩的人,都是個性十分鮮明的人,因為沒有個性,就沒有創造力,就沒有自己主見,也就沒有獨立的人格和深邃的思想。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懂得做自己,保持自己獨特的個性,就沒有任何人能小瞧你。

那麼,具體而言,我們為什麼要做自己,要保持個性不丟呢?

首先,保持個性就是接受不完美的自己,包括接受自己的缺陷、短處、錯誤、毛病等等,但是我們可以去改變,去克服,去糾正,我們要認識到,這些不完美屬於我們,卻不等於我們。

其次,保持個性就是做最真實的自己。現實生活中,很多人看著別人的精彩,一味地羨慕和效仿,卻逐漸丟失了自己的個性,迷失了真我。影片看多了,電視劇刷多了,把生活也當成了演戲,學會了裝優雅和高貴,然後將虛假的自我展現給別人,以此吸引眼球,像這樣的人只是在盲目地追逐潮流和模仿別人的生活,而不是在做自己。只有能始終保持個性的人,才能做真實的自己。

再次,保持個性就能丟掉虛偽和麵子。很多因為虛榮心作祟,或者太過愛面子,而活得極為虛偽,把自己掩藏在面具背後,想要藉此求得他人的認同,卻不知道自己已經丟失了最寶貴的個性。

最後,保持個性才有獨特的魅力。一個人的魅力,不是源自千篇一律,而是自己的獨一無二的個性。如果你丟掉了自己的個性,那麼,只會是“烏合之眾”中的一員。只有始終保持個性,才能擁有獨一無二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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