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老馬和劉芬不是原配夫妻而是半路夫妻。
老馬經營著一家小飯店,有一個女兒現在和前妻生活。
劉芬的兒子,離婚時法院判給前夫撫養。但劉芬的前夫也入贅到別人家做了繼父,劉芬的前夫除了每個月給1000元撫養費外,其他事情一概不管。和前夫離婚後,劉芬的兒子儘管還是和爺爺奶奶家生活,實際上從上學到工作,一直都是劉芬在花錢,操心。
劉芬和老馬在一起後,就沒有再去外面找活幹了。不用想,她和兒子的日常消費,都是由老馬花費的。老馬是開飯店的生意人,難道心裡還不明白?只是裝糊塗罷了!
02
前幾天,劉芬跟老馬說,兒子打算把老房子重新裝修一下,當結婚新房用。可買東西,錢不夠啊。他那個爸你是清楚的,指望他是很難了。錢不會出一分不說,指不定嘴裡還會說什麼不乾不淨的話……我想過了,他結婚的時候,我是他親媽,你就是他親爸。不要我那個前夫過來省得丟人……
老馬笑了笑說:好啦。你不需要給我戴高帽子忽悠啦。急需用錢是吧?先給十萬拿去用吧。
等新房裝修好最後結款的時候,劉芬又從老馬手上忽悠走5萬元錢。後來,兒媳婦家要彩禮十萬。劉芬不屑一顧大方的地一口答應,又是老馬出錢。
老馬說,你這是讓他們拿我當親爸看嗎?我看你只是拿我當取款機罷了。
劉芬裝著難為情地說,將來他們一定會把你當親生父親一樣孝順。
就這樣,劉芬陸陸續續又從老馬這裡忽悠走了十萬元左右,總算把兒子的婚禮搞定。對於兒子,她這個當媽的責任算盡到了。也多虧老馬的慷慨幫助。若指望前夫,兒子只怕現在女朋友還沒有找到!
03
去年5月,老馬的女兒要過20歲生日了。
老馬想著前妻每月那點微薄的收入,也只能勉強她們娘倆一個月普通的消費。於是跟女兒說,她的生日禮物和生日宴會費用由他和阿姨買單。
週末,老馬帶著劉芬和女兒去市裡的金店,劉芬參謀著幫女兒挑了個價格一萬五千的金手鐲。晚上,老馬女兒和幾個同學吃飯、唱歌,從老馬卡上刷掉了整整兩萬元。
過了一週,劉芬從ATM機上檢視明細後,回到家後就黑著臉跟老馬吼:“不得了啊,過生日吃個飯就花掉整整兩萬元!出手真是好闊氣好大方啊!既然這麼大方,我明天就去花三萬元。”
劉芬說到做到,第二天就去珠寶店,買了只三萬左右的玉項鍊,示威似地戴在脖子上。老馬看到後只是微微笑了笑,什麼話也沒有說。
在國慶節放假期間,劉芬的兒媳婦生下一個女兒。劉芬給孫女買了兩萬元的保險,還給了一萬六的紅包。作為她和老馬給孩子的見面禮。
老馬還是笑笑,什麼也沒有說。
04
半個月後,劉芬跟老肖商量,孫女辦滿月酒,要6萬塊。
老馬說,孩子還太小,鋪張浪費辦不合適。家裡人去飯店定一桌吃吃飯聊聊天也很好,吃飯費用由他來出。
劉芬臉上不滿意說到,你這麼小氣,讓親家母怎麼想?
老馬說,我不管別人怎麼想,我只替孩子想。讓孩子從小養成攀比的毛病可就不好了!
劉芬甩臉子說,你是真替孩子想,還是讓你花錢心疼?你女兒過生日,幾個人就吃掉整整兩萬元,也沒有見你這樣小氣過?
老馬說,那是我親女兒。
劉芬一聽這話激動地站起來,原來你心裡把你的我的,分得這麼清楚?
老馬說,不是你先分的嗎?你兒子裝修新房、結婚、生孩子,一直在花我的錢,我女兒過生日花了區區三萬,你耿耿於懷到現在!
劉芬說,你女兒是判給她媽撫養的!
老馬說,那你兒子是判給你前夫撫養的,為什麼你還向我這裡要錢?
劉芬說,既然這樣,咱離婚算了。
老馬說,離就離!
05
氣頭上的老馬,立刻找來紙和筆,刷刷寫下協議。劉芬想都沒想,也刷刷在紙上籤上自己的名字。收拾好行李後,提著行李箱,去兒子家裡住去了。
可兒子媳婦都勸她,讓她好好冷靜一下不要離婚,這麼好一個“取款機”,上哪去找啊?
冷靜下來的劉芬,又回到家裡。裝成什麼事也沒發生過一樣。
可老馬卻說,協議既然簽了,離婚手續是一定要辦的。如果你願意留下來繼續和我生活,我只會給你生活費,管你吃、喝、住。
劉芬說,那我不成保姆了?
老馬說,這不都是你自找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