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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愛情是美好的,可婚姻卻是一地雞毛。打老婆的男人一般都是自私,心胸狹隘,遇事容易衝動,婚姻中如果遇到家暴男人,那一定是不能忍的,不然就有一而再再而三的家暴發生了。

鄭豔在上高中的時候就很喜歡長相俊秀的王剛,高中畢業後他們兩都沒考上大學,就相約一起去城裡打工。

慢慢的在鄭豔的主動追求下,他們倆確立了戀愛關係,後來他們就在城裡租了一間一室一廳的房子,過起了同居生活。當時家裡都是不同意鄭豔的這個物件,因為王剛除了長相帥氣很得女孩子喜歡外,還真沒什麼優點。還有一點,就是王剛的爸爸脾氣特別暴躁,還有家暴行為,經常的打他媽媽,這種事已經傳的幾個村裡都知道了。鄭豔爸媽怕將來王剛也會家暴。

為了讓鄭豔離開王剛,父母親請親戚朋友給鄭豔介紹了幾個比王剛優秀的物件,可無論家裡給她介紹什麼物件,鄭豔都不去見面。氣得鄭豔爸媽恨不得要和她斷絕關係。鄭豔對父母說王剛對她很好,他不會像他爸爸的,何況他們現在已經同居了,她嫁給他。既然改變不了女兒的想法,鄭豔的父母也只得妥協。

不久,22歲的鄭豔未婚先孕了。在這樣的情況下,鄭豔父母只得提出讓他們結婚。就這樣王剛家裡一分彩禮都沒給的情況下鄭豔嫁給了王剛。結婚後鄭豔依舊和王剛住在出租屋裡,她也一直在外面上班,直到快生孩子的時候才辭工回到孃家準備待產。

不久兒子出生了,鄭豔做完月子後就回到了城裡的出租屋。因為家裡多了一個兒子,鄭豔又不能去上班,家裡的開支也就大些了,所以平時兩個人都會經常的為了經濟吵架。鄭豔發現王剛的脾氣也越來越大,後來甚至聽到兒子的哭就煩。

最開始兒子半夜的吵鬧讓王剛只是囉嗦幾句,可時間久了,兒子的哭鬧聲總吵得王剛睡不好,於是他會對著兒子吼,可兒子那麼小哪裡懂,他就是要人抱著睡覺才不哭。

就這樣,鄭豔只得每晚抱著兒子睡,王剛在床上睡覺。可有一次兒子餓了哭又吵醒了王哥,他醒來後立刻又發一頓脾氣。王剛還說鄭豔白天又不用去上班掙錢,舒舒服服在家待著,一個孩子都還帶不好,他白天要幹活養家,晚上孩子還吵得睡不好,如果再這樣下去,那他也不上班算了。

聽到王剛這樣說,鄭豔也很生氣。雖然白天她沒上班,可她也沒閒著,每天一日三頓,買菜做飯,洗衣。只要兒子醒了,她無論去哪裡都是揹著兒子一起的。她也累啊,如今晚上她也沒覺睡,一直都是她抱著兒子的。她越想越氣,就沒忍住嘴,直接和王剛吵了起來,越吵越兇,最後終於在王剛的一個巴掌下來後鄭豔安靜下來了。

鄭豔驚呆了,她沒想到王剛會打她,就因為兒子吵到他睡覺了,可兒子又不是她一個人的兒子,她都已經每晚抱著兒子了,可兒子有時候還是要哭那又有什麼辦法?鄭豔哭了,這時兒子也跟著哭了起來,鄭豔趕緊哄兒子,他們母子的哭聲讓王剛火氣更大了,“哭,哭,哭,你們女人就知道哭,就像我媽一樣,你一天到晚在家舒服的待著,現在還要裝委屈,你們女人是不打不行,你再哭我可就不是打的這麼輕了”。

鄭豔趕緊住嘴了,她也盡力的哄住兒子哭,然後趕緊抱著兒子去了客廳。不久她就聽到了房間傳來了王剛的鼾聲。

這個夜晚,鄭豔一直都在流淚,她似乎才真正的認清楚王剛一樣。剛看到王剛面目猙獰的打她那一巴掌後,她再也感覺不到王剛的帥氣了,他說的那個些話,讓鄭豔對他失望了,她有些後悔當初沒聽父母的話。可兒子還這麼小,又能怎麼辦呢?

可不久之後,王剛又一次打了鄭豔,這次鄭豔對王剛徹底失望了。原因卻是鄭豔帶著兒子去買菜,一不小心把隨身帶著的500塊錢給弄丟了,王剛知道後氣對著鄭豔就是一頓打,還說女人不打不長記性。這次鄭豔臉上和身上的淤青很久之後才消掉。

鄭豔這時候就明白了,王剛是不可能會改的,他的觀念從小就在他父親的薰陶下形成了。最後在和父母商量之後,鄭豔提出來離婚。她不想將來和她婆婆一樣,要被打一輩子。剛開始王剛不同意,他竟然還說男人打自己的女人這是很正常的事。

最後鄭豔和她爸媽對王剛說,如果他不同意離婚就去告他家暴。終於王剛同意離婚了。本來公公婆婆還是想要孫子的,但王剛說他還這麼年輕,還怕將來沒孫子抱,何況他覺得小孩子太吵了,他不想要。

就這樣,最後兒子歸了鄭豔,也沒什麼財產分割問題。鄭豔於是又重新回到了她最開始的地方,只是這次多了一個兒子還有被打的痛以及會影響她一生的心裡的那份傷。

結束語:家暴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遭遇家暴之後一定不能忍氣吞聲,如果你忍讓,那隻會助長施暴者的氣焰,會讓他們變本加厲,最後受傷的還是自己。文中鄭豔能及時明白過來,在王剛第二次施暴的時候及時的離了婚,還好,一切都還不晚。

受害者一旦被家暴,一定要及時告知親友,尋求幫助。這樣會讓施暴者有所忌憚。如果還一而再再而三的施暴,一定要尋求居委或街道或是婦聯的幫助,情節嚴重的,可以直接報警。

如果進行一系列措施之後,施暴者還是不改,那一定要去醫院開具受傷診斷證明,以便最後離婚不成,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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