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看過一場辯論賽,辯題是:成功和幸福,哪一個更重要?
辯論場面異常熱烈。
總結下來,持成功重要論的一方認為:成功是幸福的前提。試想沒有優渥的生活,體面的地位,或豔羨的職業,整日為衣食發愁,哪有什麼幸福可言?
而認為幸福更重要的一方則反證:成功並不等於幸福。很多人看來功成名就,卻犧牲了健康,捨棄了家庭,甚至最終鋃鐺入獄,這樣的成功又有什麼意義?
事實上,這個辯題根本就沒有唯一正確的答案。因為,辯題的技巧之處就在於:當你做哪個更重要的選擇時,無形中就把選擇物件做了對立,你必須從中作出排序或者取捨,否則就沒有答案。
而在現實生活中,對於成功和幸福,每個人也都有自己的一本賬;在衡量何為成功何謂幸福時,也都有自己的尺子。
問題是:成功和幸福之間是否就該存在某種對立,兩者關係天然就應緊張嗎?
美國總統富蘭克林曾說:與其說人類的幸福來自偶爾發生的鴻運,不如說來自每天都有的小實惠。
志得意滿、功成名就的“鴻運”當然是一種幸福,可每天耕耘收穫的“小實惠”難道不也是一種幸福?
說到底,成功和幸福當然需要客觀的因素,但根本上還是主觀的考量。成功就是成功,之所以有大小,無非來自於外部的比較;幸福就是幸福,之所以有高低,無非是牽扯了外物的依附。
所以,成功不一定只有傲視和碾壓,小成功也值得追求;幸福也不必非要得意和優越,微幸福也足以悅納。
那麼,我們該如何做?
別讓“贏家通吃”阻礙小成功當今在政治和經濟領域有一種“贏家通吃”的規則。
比如,美國式的總統選舉。即便希拉里4年前在與特朗普的競選中以200萬普選票超出,卻因選舉人票制度的“贏家通吃”規則,最終以74張選舉人票的落差敗北。
又比如在新興行業,“贏家通吃”常常意味著前兩名之外企業的出局。
某種程度上,“贏家通吃”就是一種“全有或全無”的規則。
如果說政治生態的殘酷和市場競爭的激烈使得“贏家通吃”在某種程度有其存在的必要,而放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以此來作為指導我們思考和行動的圭臬合理嗎?
曾經有一位高僧,臨終前決定將自己的衣缽傳授給兩位弟子中的一人。兩位弟子同樣勤勉虔敬,難分高下。於是高僧把兩位弟子叫到塌前,吩咐他們各自去山上採一個最大最紅的蘋果。
然後,兩位弟子出發了。到了天黑,兩位弟子都回來了。
第一位弟子兩手空空,他回答師父:我在山上遍尋了一遍,因為深秋已過,蘋果都已經落地爛掉了,所以我一個蘋果也沒采到。
第二位弟子的布袋裡鼓鼓的,倒出來一看都是山楂。這位弟子說:我到處找蘋果,發現蘋果都已經爛掉了。然後我在一個向陽的地方發現了一顆山楂樹,樹上還有山楂果,我就把果子採回來了。
最後,高僧把主持之位傳給了第二位弟子。
在我們個人的生存和發展之路上,會有兩個因素:目標和過程。人們往往習慣性地將成功與目標達成掛鉤,過程則容易被忽視。
這麼一來的結果就是:成王敗寇。即在目標未達成時,我們所遭受的挫敗感會更深;同時,在過程中收穫的寶貴經驗和成長體驗也有可能被貶低甚至無視。
這就彷彿採蘋果的第一位弟子,不僅沒有采到蘋果,而且白白地走了一遭。
實際上,目標與過程本身是一體的。本質上,目標只是過程沿著時空行進的自然而然的結果。而所謂的成功,也不是隻有到達目標終點的高光時刻,也在於沿途的時光和停駐。
因此在某種程度上,過程與目標同等重要。這不僅因為過程的每一步都有其自身意義,還在於我們不要把過程視為被動的功利的前進,而應該是一個自我主體性充分介入和發揮的過程,從而賦予每一步的意義更豐富。
正如歌德所言:每走一步都走向一個終於要達到的目標,這並不夠,應該每下就是一個目標,每一步都自有價值。
成功不厭其小,它所帶來的幸福感都值得我們品茗。
小成功是一種智慧《道德經.第六十三章》中寫到:天下大事,必作於細;天下難事,必作於易。意思是天下間的難事都是從容易的事演變而成;天下間的大事也一定是從細小處開始的累積。
這似乎給成功指出了一條路徑,即:從細處著手,付諸行動;從易處著眼,化解難題。
很多人給自己制定極具挑戰性的目標,這並無不可,關鍵是如何設計行動路線,又如何分配擁有的資源?
然而,兩年後,山田本一再一次獲得世界冠軍。對於兩次奪冠,山田本一的解釋是同樣一句話:憑智慧戰勝對手。
10年後,人們在他的自傳中終於找到了答案:
每次比賽之前,我都要乘車把比賽的線路仔細地看一遍,並把沿途比較醒目的標誌畫下來,比如第一個標誌是銀行;第二個標誌是一棵大樹;第三個標誌是一座紅房子……這樣一直畫到賽程的終點。
比賽開始後,我就以百米的速度奮力地向第一個目標衝去,等到達第一個目標後,我又以同樣的速度向第二個目標衝去。40多公里的賽程,就被我分解成這麼幾個小目標輕鬆地跑完了……
簡單總結,山田本一的成功來自於階段性目標的分解以及資源的均勻分配。
將最終目標進行階段性地分解,就是把最後結果的不可控性轉換為一個個相對可控的階段性行動,在這個階段內,成果相對更能精準預期並具備可控性;
均勻分配資源,則保證行動既不會發力不均,也不會後繼乏力,從而將資源的使用效率發揮到最優。
再宏大華美的目標,最終都要落實到樸實無華的行動。行動若只依靠蠻力,勢必首尾不顧;只仰仗熱情,必將日漸式微。
德國詩人席勒曾說過這樣一句話:只有有耐心圓滿完成簡單工作的人,才能夠輕而易舉地完成困難的事。
一蹴而就當然是人所希望,可現實情境絕大多數是骨頭一口一口地啃,雕刻一斧一斧地鑿。往往是再簡單不過的行動決定著目標的達成。
只有智慧的投入和紮實的行動才具有現實的意義。即便是小成功,它所帶來的幸福感又何嘗不是一種獎賞?
讓小成功成為習慣美國作家斯蒂芬.蓋斯在《微習慣》一書中提出了一種新的習慣性行為方式:從小目標開始,培養微習慣,從而塑造更大成功。
比如:
如果想減掉腰部的游泳圈,可以從每天做1個俯臥撐的目標開始;
如果想增加詞彙量,每天背3個單詞也可以成為目標;
如果想培養寫作技能,晚上寫一篇100字的隨筆也可以當作計劃;
……
微習慣的妙處就在於:這些目標小到幾乎沒有失敗的機會,因而最大限度降低了啟動行為所需的意志力;
而微習慣的關鍵就在於:目標雖低,但能實現最大長久的堅持。
我們知道,由於惰性的作用,一件事的開始往往會給我們帶來很大的壓力,從而造成拖延的行為;而當行動啟動之後,由於慣性的作用,後續所需的發力就將減輕很多。
微習慣之所以具有一定的現實可行性,就是因為它採用了極小的心理成本,只需我們付出最平常的努力就可以完成目標。
這就形成了一種良性迴圈:一方面,小目標完成的即時獎勵會逐漸形成一種獎賞迴路,養成習慣;另一方面,由於是最低目標,一旦開啟行動極有可能會超額完成,這種自信也利於行動的長期延續。
關於好習慣的養成,研究頗多。從“21天培養一個好習慣”到“1萬小時定律”,方法各有可取,而現實中卻常有人半途而廢。歸根結底,就是知易行難。
可以說,讓“行”變得容易就是微習慣的值得借鑑的方面之一。
魯迅先生有句話:“不恥最後”。即使慢,馳而不息,縱令落後,縱令失敗,但一定可以達到他所向的目標。
目標不懼小,行動不懼慢,貴在堅持。小成功也是走向大成功的一種方式。
現代生活的壓力,讓成功得來愈加辛苦的同時,也不可避免讓我們對幸福的體驗感愈加鈍化。
也許,我們可以換個角度,讓小成功取代大成功的牽引,讓微幸福替代大幸福的滿足,或許會發現:成功並不需要華美的包裝而在於質樸的核心;幸福也並不總在遠方而就在身邊。
我們還會發現:我們實際擁有的要比曾以為的多,這大大的世界有著許多小小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