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話是這樣說:十分伶俐使七分,常留三分與兒孫;若要十分都使盡,遠在兒孫近在身。
意思是長輩做事不要太過分,有十分聰明,用七分就夠了,不要算計到兒女頭上,如果聰明都用盡不顧人情的話,那些不良後果只會離自己越來越近。
可能有人說:“都是自己的孩子,我能怎麼算計啊,無非就是讓他多孝順孝順我,還能如何?”
還真有,父母仗著養育之恩,要求孩子不光養自己,還得養兄弟姐妹的比比皆是,以為這是親情之間的幫襯,實際上轉嫁了自己的責任,拖累了孩子的一生。
而我們常說的“扶弟魔”,就是典型的被父母算計得太狠的一類人,他們沒有自己的生活,更沒有自由,甚至直到結婚,也擺脫不了“為了弟弟”的初衷。
01工作5年賺了60萬,為了養弟弟,一分不剩31歲的李蓉是典型的“大齡剩女”,並非是說女人年齡大了嫁不出去就該叫做剩女,而是她的遭遇與大部分的剩女一樣,遭遇著父母無節制的催婚。
李蓉上學時間晚,畢業自然也晚,從上大學的時候就開始勤工儉學,努力提升自己的個人技能。
她之所以這麼努力,是因為父母早就告訴過她:“咱家窮,拼什麼都拼不過別人,你努力點,爹媽也少操心。”
所以,李蓉凡事都是靠自己,學費自己掙,衣服自己買,工作自己找,她不敢戀愛,不敢聚餐,生怕這些瑣事,會耽誤自己賺錢。
她不是一心掉在錢眼裡,而是貧苦的生活,催著她不得不上進。
“誰不願意大好年紀吃吃喝喝,跟朋友多出去玩玩,但是我不行,我窮啊。”
李蓉面對大學室友的精緻享樂,說不羨慕是假的,可她只有眼饞的份兒,條件不允許,撕心裂肺的渴望也沒有用。
畢業後,因得經驗豐富,能力卓越,她進入到一線城市的大公司工作,獲得人人羨慕的“月入過萬”的薪資。
可這,並沒有改善她的生活,租最便宜的,離公司兩個小時車程的房子,吃不到十塊錢的盒飯,穿廉價衣服,從不喝咖啡,也不喝奶茶。
這都因為,遠在老家的父母,每月“催命”一樣跟她要錢,家裡屋頂該修了、家裡再添一個空調、電視機換個智慧大屏……
如果說這些錢,月入過萬的李蓉負擔起來還綽綽有餘,那麼還有一筆大開銷,是她無力負擔的——弟弟的學費、保險、零花錢、生活費。
也不怪她說,工作5年,賺了60多萬,到頭來一分沒剩,月月精光。
02父母催我結婚,拒絕後捱了兩個耳光李蓉厭倦婚姻,就如同厭倦自己的人生一樣。
“結婚後,就得生孩子,而我現在,跟養孩子有什麼分別。無非是再拉一個無辜的人跳火坑,再給自己增加擔子而已。”
李蓉看得開,也想得開,自己糊糊塗塗過這一生就算了,千萬別連累別人。
要說父母為何非得讓李蓉養弟弟,原因有三個,一是弟弟年紀小,還在上高中,花銷大,但父母賺錢能力不行。
二是傳統的幫襯觀念,做姐姐的就應該幫弟弟。
三是最大的原因,重男輕女,父母認為她沒有弟弟重要,掙錢自己花是自私的表現,花給弟弟才是正確的。
李蓉不是沒有反抗過,她也試過每個月定量給錢,可是父母不同意,差點坐車大鬧公司,最後被她勸住了。
她也想過撒謊——我現在賺得少了,剛夠自己吃喝。父母也精明,索要她的工資卡,必須看到打款方才罷休。
所以沒辦法,她只能繼續承受壓迫,在自己人生大事上含糊。
對於父母來說,有兩件事是不能容忍的,一是李蓉拒絕養弟弟,二是子女不在規定的時間結婚。
人言可畏,他們害怕別人的指指點點。所以在李蓉26歲的時候,就已經給她張羅相親了。
誰知道她每次都是消極對待,壓根沒有結婚的意思。
父親指著她說:“你挑什麼,挑什麼,挑到最後沒人要。”
李蓉犟嘴:“我這樣的“扶弟魔”,本身就沒有人要!”
“啪”、“啪”兩下,捱了父親兩個耳光:“胡說,什麼扶弟什麼魔。這是親情,這是血緣,你懂什麼!”
李蓉轉身就走,她懂什麼?她起碼懂,自己的孩子自己養,養不起別生這樣的道理。
03沒有愧疚的父母,只能換來“沒心肝”的兒女後來,李蓉逢年過節,也不回家了。
就連春節,也不回去。
父母跟親戚吐槽:“翅膀硬了,沒心肝了,過年過節連句問候都沒有,打電話也是打十個接一個,太沒良心了。”
讓我說,沒有愧疚的父母,只能換來“沒心肝”的兒女,兒女被傷透心了,怎麼可能再與他們親近。
《都挺好》中的蘇明玉,《歡樂頌》中的樊勝美、《愛的釐米》中的關雨晴,都是典型的“扶弟魔”,她們都曾掙扎過,反抗過,自立自強過。
而她們的父母,也無一例外,不知悔改,沒有愧疚,甚至倒打一耙,說女兒不孝順。
俗話說,人心都是肉長的,我難以理解這些父母究竟是怎樣想的,但是還是有一句勸告要說:想要兒女親,先要以心換心。
做父母的擔起自己的責任,真心實意地對待女兒和兒子,一碗水端平的家庭,絕對不會出現類似李蓉的矛盾。
今日話題:如果你是李蓉,你會拒絕負擔弟弟的開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