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一次公公婆婆吵架後,我在勸我婆婆的時候,我老公說了句: 關你什麼事,別在邊上瞎摻合!
就算以前公公來電話說他跟婆婆吵架了,要老公回去勸說婆婆的時候,老公每次都拉著我一起。
就算每次老公對著剛吵完架的父母都是尷尬無言,只能我自己勉強上陣,以爭取早點勸完可以回自己家!
就算以前我幫忙勸解了婆婆許多次,就算我自己以為是公婆吵架後的調解能手。
但是一旦老公或者婆家人有異議,你做的一切都是白費勁不說,還會被埋怨遭詬病,典型的吃力不討好,瞎起勁。
於是,後來公公婆婆不論是吵架,還是生病住醫院什麼的,咱都是秉持著能不管就不管,能不摻合咱就不摻合,最多就是做做表面功夫了。
大不了以單位太忙請不了假為藉口,或者自己晚上還要開會等等溜回自己家,該幹嘛就幹嘛。
不用費腦子去調解公婆矛盾,不用浪費時間去照顧公婆。婆家的事情咱不插手,更不會去陪夜或者去看護。輕鬆自在,感覺很愜意!
後來老公對我這種消極怠工的做法不太滿意,曾經譴責我沒有孝心,對家裡的事情不上心。我心說我父母家的事情你不也不插手嗎?幹嘛要雙標?
不過,咱也不能鬧得太難看是不?日子還要過的嘛。所以我就對他說: 你上次不是說你家的事少摻合嗎?你是我老公,你的話我都記得並且堅決貫徹執行的喔。
他被懟得啞口無言。再沒有提出過異議!
從此以後,他也再沒有要求我代替他去照顧,或者勸解他父母,我的公公婆婆了!當然,他有事不能顧及他父母的情況除外!
正因為清楚地認識到在婆家咱是外人,所以我更清楚地明白自己父母的事情才是我真正的責任和義務!
所以,我父母生病住院什麼的,我家有什麼事情,咱也沒有麻煩過老公,都是自己加上我的兄弟姐妹們一起搞定。
反正不論是從情理上說,還是從法律上講,生我養我的父母都是我的恩人,都是我的責任和義務,不是半路上多出來的女婿的責任,咱得認清現實,不能要求太多!
同樣的,老公也不能要求太多吧?什麼把他父母當成自己的父母去贍養照顧就不要想了。更別提請假,甚至辭職照顧公公婆婆,那都是不可能滴!
個人認為,夫妻之間,真的得平等相處。你是怎麼對待我的父母的,我也會怎麼對待你父母。雙方父母平等相待是最正確合理的處理方式!
不能岳父母有事情的時候,女婿繼續瀟灑過日子。公公婆婆有事情了,兒媳婦就要犧牲自己的時間來服侍照顧公婆吧?
咱也賺錢養家,外帶做家務帶孩子,不比老公做的少!憑啥他可以不管岳父母,兒媳婦就要管公婆,美得他!
各管各家,各管各媽,是比較公平合理的一種生活方式。
夫妻各自盡自己該盡的義務,把生養自己的父母安頓好是我們自己的責任!
而不是去依靠別人,就算這個別人是你的妻子,你的老公都是一樣的。
特別看不慣那些大男子主義的沙豬!
平時在家裡就不太乾家務帶孩子,要依靠妻子操持家務管理家庭。
自己的父母生病住院還要妻子去照顧,簡直太不要臉,太過份了!
還把自己當成家裡的主人了?以為自己是賺錢養家的大男人了?我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