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密關係是什麼?華語世界深具影響力的個人成長作家張德芬女士是是這麼描述的:親密關係並不僅限於男女的愛情關係,只要兩個人親密到一定程度,向對方敞開到一定程度,朋友、同學、同事、家人等等都可以算是親密關係的一種。男女伴侶之間的親密關係是能量最大、張力最強的,因此衝突也最大,對人造成的影響也最大。
與身邊那些重要他人之間的親密關係,是我們工作、學習和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朝夕相處的伴侶之間,它更是非比尋常。克里斯多福·孟在《親密關係》一書中提出這樣的觀點:你的伴侶是來幫助你更加認識自己,進而療愈你的創傷,最終找回真正的自己。親密關係是我們通往靈魂的橋樑。
也就是說,只要你願意在親密關係中覺察、思考、內省,是能不斷地獲得啟示和療愈,不斷自我成長的。但這可能要經歷一段很漫長、曲折甚至非常痛苦地摸索,才能最終找到出路。可惜的是,很多人一直沒能從衝突入手找到學習和自省的契機,錯過了很多成長和完善自我的機會;有些人在沒有摸索明白之前已錯失彼此。唯有那些能穿越親密關係迷霧的少數人,最終進入更高層次的“靈魂伴侶”模式,療愈自己早年生命中遭遇的創傷,更加完善自己的人格和人生,成為真正的人生贏家。
克里斯多福•孟 把親密關係的發展分為四個階段:月暈、幻滅、內省和啟示等四個階段。
很多人可能都有過這樣的困惑:為什麼當初在戀愛初期,兩個愛得死去活來的人,在幻滅期卻發展到形同陌路甚至互為仇人。在戀愛初期,我們最欣賞和迷戀對方的優點,到了後期,反倒成了我們最厭惡的東西?那些特質沒變,為什麼我們的感覺卻完全不同?
簡單來說,在整個戀愛期(月暈期),我們通常會把自己從小到大,得不到或未滿足的需求,全部投射到那個愛我們,也為我們所愛的人身上,我們以為對方擁有我們幸福快樂的密碼——但他(她)竟然膽敢不給我們!於是在幻滅期,我們和伴侶會用很多的偏差行為(爭吵、暴力等)來進行權力鬥爭,讓對方屈服,企圖讓他(她)乖乖交出手中的密碼來滿足我們的需求和期待,讓我們一直幸福快樂下去。
很多伴侶在幻滅期,就因為忍受不了彼此的失望和痛苦而分開了,無法進入到下個(內省)階段。無法看到自己在親密關係中是如何扮演“受害者”的角色,往往歸結於對方不夠好,或者對自己不夠好,認為對方應該負主要責任。
如果雙方能夠各自擔負起自己的責任,把親密關係看成修行的道場,當成自我學習和成長的機會,一起攜手進入最後的啟示期。那麼衝突會越來越少,關係的質量會越來越高。否則,本質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哪怕重新換個人,下一次的親密關係,同樣的情形難免再次發生,因為你還沒有學會你的人生功課。好比一個不會游泳的人,不是換個游泳池就能解決的事情。
那麼,親密關係到底是一個人的事還是兩個人的事呢?如果你認為是兩個人的事,並認為對方必須要跟我一起努力和改善才公平有效。就算你付出100%的努力,最多隻能收穫50%的效果;如果你認為親密關係是一個人的事,付出100%的努力,就有可能有100%的收效。就像張德芬老師曾經說過的:親愛的,外面沒有別人,只有你自己。一旦你開始有所改變而不再期待著別人的改變,或許某天你突然發現:伴侶原來也一直在改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