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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兒大要避母,不管多麼的疼愛兒子,媽媽都不能跨半步“雷區”

“兒大要避母,女大不避父”,相信很多人都聽過,主要意思是兒子長大了之後要跟母親保持該有的距離,女兒長大後要跟父親多一些交流(指的是情感上的交流),一切都是做到適當得體就可以了,而我們接下來主要講的是“兒大要避母”,這又是為何呢?

雖說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為了這個寶貝,母親自然會把更多的精力跟時間都花費在孩子身上,不過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也有了自己的獨立意識,這時候不管媽媽對兒子有多麼的疼愛,都不能跨越半步的“雷區”,不然的話後悔也來不及,畢竟世界上沒有賣後悔藥的。

有這樣一位男孩子,已經15歲了,按理說早就該懂事了,可因為母親的過分保護,讓孩子就跟襁褓中的嬰兒一樣,到了15歲還依賴媽媽,晚上睡覺必須跟媽媽一起睡,而且還要摸著胸口才能睡得著,不得不說這樣的事情聽著都荒唐,覺得母親實在是太溺愛孩子了,畢竟孩子已經不是嬰兒,當然了母親的溺愛也讓兒子付出了代價,最終這個孩子因為私藏違法的東西被警方逮捕,由此可見母親對孩子的影響是很大的。

如果母親跟兒子過分親密的話,會導致孩子出現戀母情結、媽寶男之類的,這樣的孩子成年以後還特別的依賴媽媽,只要媽媽不在身邊,就覺得自己孤立無助,沒有一點獨立的意識,而媽媽也是什麼事情都要管,倘若兒子結婚了,婆媳矛盾也會更加嚴重,所以母親跟兒子在相處的過程中要避開這三個雷區,才能讓孩子更加健康的成長。

一、3歲之後,換衣服避開孩子

小孩子出身後,一開始是靠母乳來維持所需要的能量的,等到孩子一歲左右的時候,很多媽媽就給孩子斷奶了,由於孩子這時候還處於懵懂的時候,媽媽需要多陪伴孩子,不過等3歲之後,孩子有了一些自己思考的能力,對事物有了認知之後,媽媽在換衣服的時候就要避開孩子了,畢竟男女有別,媽媽要給孩子做個榜樣。

二、學會放手

每個母親都是疼愛自己的孩子的,但不能過分的疼愛,過分的保護,比如兒子結婚了之後,母親還要插手管兒子的家務事,更是對兒媳婦挑三揀四的,這就屬於多此一舉了,畢竟兒子已經長大了,他也有自己的家庭,家裡的一切事務有兒媳婦呢,如果母親插手太多的話,難免會引起兒媳婦的不滿,讓兒子跟兒媳婦產生矛盾,最後到了離婚的地步,這就有些得不償失了,母親本以為是在保護兒子,實際上卻是親手毀了兒子的幸福,所以該放手的時候就要放手,有時候放手也是一種愛的方式。

三、不跟孩子一起沐浴

隨著時間的變化,孩子的身體各方面也都有了變化,而且心理也成熟了,這時候媽媽就不要跟孩子一起沐浴了,兒子洗澡的事情可以交給爸爸去做,畢竟男女有別麼,而女兒洗澡的事情也就交給媽媽就可以了,包括在換衣服上也是如此,父母這樣做會讓孩子從心裡上知道,男孩子是不可以跟女孩子一起洗澡的。

寶媽寄語:教育孩子要從小開始,雖說孩子跟父母關係親密是一件好事,可在一些方面還是要保持距離的,畢竟孩子要長大,而父母作為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是孩子的榜樣,更要以身作則,因此跟孩子相處時要把握好度,切不可逾越這些“雷區”,要不然的話害了孩子,自己也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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