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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夫妻百日恩。”若有一人能夠與自己同甘共苦,走遍山川河流,看遍萬里風光,那來這世間瀟灑走一回,豈不樂哉。

可就怕有人曾許下海誓山盟,最終卻都變成過眼雲煙。

夫妻關係,名存實亡,不過是讓人難過且遺憾罷了。

事實上,並非所有婚姻都有圓滿的結局。

很多段看似美好的緣分,卻戛然而止,再也回不到當初的模樣。

若夫妻緣分已盡,不如早點結束這段感情,但恰恰有了婚姻之後就會多了許多牽絆。

即使想要分開,但因為種種原因,最終都選擇了隱忍。

其實,夫妻過不好,卻又離不了,不妨選擇隱忍,有時一時衝動選擇分開,就再也無法挽回。

而透過冷靜和隱忍,慢慢解決彼此之間的矛盾,婚姻關係或許會有轉機。

02

夫妻過不好的原因有很多,畢竟婚姻與戀愛不同。

它代表著家庭的融入,包括兩方家庭的矛盾,不同性格的磨合,生活觀和價值觀的差異。

儘管知道婚後會遇到重重問題,但仍然選擇在一起的,那麼他們已經做好了迎接挑戰的準備。

在這樣的夫妻面前,矛盾是很少會激化的。

有些夫妻感情雖然很深厚,但由於沒有考慮清楚婚後的種種問題,便選擇了結婚。

這種情況,很可能會引發矛盾。

前幾年,“閃婚”成為了炙手可熱的話題。

“閃婚一族”是指沒有長期性的瞭解,而在幾個月內就選擇結婚的人。

但近幾年的資料顯示,閃婚一族的離婚率達到了六成。

總而言之,夫妻過不好已經不是稀奇的事情了,

有的人選擇放手,給彼此一個解脫,但有些人因為孩子的關係、財產的問題,無法選擇分手。

這時候,就要尋找婚姻的新出路。

03

如果夫妻生活過得不夠完美,這時候不能衝動選擇離別。

很多時候,衝動之下做出來的決定,會讓人後悔一生。

在自以為無法和對方生活下去的時候,不妨給自己一點重新考慮的時間。

利用這個時間重新去認識對方,反思自己。

做一些適當的彌補和挽回,嘗試縫合破碎的婚姻關係。

其實,當人們選擇成為夫妻的時候,他們之間就有一種親情關係存在了。

親情和愛情不同,它是無法輕易摒棄和斬斷的。

約定好相守一生,自是有當初決定在一起的理由。

而又是經歷什麼,才讓兩個人走到這般田地,都是夫妻二人需要重新思考的事情。

既然無法分別,那不如坦然接受,接受自己婚姻中的不美滿,接受對方的負面情緒。

嘗試隱忍、退讓和改變,或許感情能夠發生意想不到的變化。

十年前,一對父母在一次大吵後決定分開。

兩個人拿著結婚證來到民政局門口,而想著家裡餘歲的孩子便不忍心了。

兩個人就這樣回到了家,在之後的幾個月裡,彼此相顧無言,也漸漸分開睡了。

但是時間一長,孩子感到了不對勁,便開始拉攏自己的父母。

這對父母在孩子的幫助下,漸漸對對方有所改觀,都覺得自己當初吵架鬧分手的行為太過幼稚了。

事實上,感情就是有喜有悲的。

不要求一個人會完全地懂你,但是若有一個分不掉的人,那便應該好好珍惜。

04

隱忍而非退讓。

婚姻需要隱忍,是因為夫妻二人是世界上唯一能夠完全包容對方的人。

但是退讓不同,一方的退讓會讓另一方得寸進尺,感情若只是無限的付出,最後只得剩下一地雞毛。

選擇隱忍,其實內心裡還是存有對對方的愛。

分開是萬不得已之舉,而隱忍卻是最後的挽留。

一對夫妻,只要沒有觸及原則性問題,其實都有迴轉的餘地。

感情都是一步步走過來的。

最初決定相守一生的人,若能夠真的走到最後,何嘗不是一件浪漫的事情呢?

很久之前看過一個故事,妻子無意間看見了丈夫和另一個女人約會。

即使他們兩人並沒有發生什麼,但是瞭解丈夫的妻子從他的眼神裡看出了一絲愛意。

妻子並沒有發脾氣,她只是說,給我一個月的時間。

這一個月裡你不要和那個女人見面,只要你陪我重溫最初在一起的時間,滿一個月我就放你走。

丈夫同意了,接下來的一個月,他們倆剛認識的時候一起約會、一起散步、一起看月亮、一起做飯。

漸漸地,丈夫感受到了妻子的重要。

他到最後才明白,妻子為他隱忍了太久,付出了太多。

但有這樣一個人陪伴一生,就算吵吵鬧鬧,也是幸福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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