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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和前妻自由戀愛並結婚,我倆結婚的時候,我26歲,她24歲。前妻的缺點:1)太能花錢;2)對我父母不孝順;3)從不做飯;4)不願意看娃。

戀愛那會,對前妻還挺上心的,但是,在一起時間久了,對前妻就失望了。於是,我開始沾花惹草,最終,前妻受不了,我倆離婚了。

原本以為,沒有了前妻的看管、交涉,我會在花心這條路上變得一發不可收拾,事實上,並沒有。因為,我現在特別老實,甚至不願意和之前曾有過聯絡的那些女子再有任何牽扯。

我現在非常享受一個人的生活,當然,對愛情依然渴望,只是,不想著急進入下一段婚姻。

離婚對我而言,真的不是痛苦,而是解脫。

婚姻,在有些人眼裡是幸福,在有些人眼裡是痛苦。並不是婚姻本身的問題,而是經營婚姻的人出了問題。

戀愛那會,你會覺得,你前妻長相還可以,所以,願意遷就,願意和她結婚,但是,伴隨著婚姻生活的行進,你越來越覺得憋屈。

這時候,其實,你有離婚想法,卻沒有離婚勇氣,畢竟,結婚的時候,也是花了很多錢。最終,你選擇用沾花惹草的方式來宣洩你對婚姻的不滿情緒。

導致的結果:你和你前妻離婚了。

離婚後,你會發現:其實,談一些沒有結果的戀愛並沒有太大意義,浪費錢,還浪費時間,所以,在沒有了情緒宣洩需求的情況下,你反倒變老實了。

現在,你之所以不想匆匆開始新的感情,或許,你需要給自己一些緩衝且沉澱的時間。

婚姻原本就是一次選擇,選擇對了叫幸福,選擇錯了,還真不如單身。

已經有過一次婚姻洗禮,我相信,在你想婚姻重組的時候,婚戀觀也會在無形之中發生一些改變。對於普通百姓而言,在優選結婚物件的時候,顏值真的不能放在第一位,而是要考量對方的做事方式以及人品。

你前妻或許漂亮,但是,結果呢?

我對你的一點提醒:

戀愛期間,不要對湊感情,兩個人在一起,講求的是舒服,如果兩個人在戀愛期間,就有諸多不適,千萬不要衝動結婚。

結婚,是為了一輩子能夠永遠在一起,而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

好的感情,必然能夠體現出“相互”,而感情中的舔狗、或者委曲求全,往往都不會有好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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