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關於我哥們喜歡我前妻這件事,我是知道的,當然,前妻也知道。只是,前妻那時候比較愛我,所以,對我哥們也只是面子上過得去。
在我和前妻結婚第6年的時候,我透過網路聊天,認識了一個小我7歲的女生,於是,我做出了背叛婚姻的事情。關鍵是,我對這個女生有些走火入魔,於是,我向前妻提出離婚。前妻沒有對我做任何挽留,並爽快地和我辦理了離婚手續。
我倆名下有兩套房,離婚的時候,一人一套,兩套房子都有貸款,且兩套房子每個月的房貸都差不了太多錢,只是,前妻得到的那套房子,還貸的年限比較久而已。
我們的孩子被前妻爭取到了。
隨後,我和網友同居。
讓我沒想到的是,我倆離婚不到一週,前妻就和我哥們同居了。
簡單說一下我哥們的情況:
1)老家農村,父母是農民,因為在工作城市買不起房,所以,這些年一直過著租房的日子;2)貧窮或許是他一直沒有結婚的硬傷;3)我這個哥們經常和我在一起做事,偶爾也會來我家裡蹭飯,他從來不吝嗇對我前妻的讚美,覺得我前妻就是一個特別適合過日子的女人。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看到前妻和我哥們同居的現實後,心裡還是有點失落。但是,我拿什麼理由去質疑他們?
我能保證的是,在我和前妻沒有離婚之前,前妻對我哥們絕對沒有“愛”的想法。
在愛情領域,我們經常看到的真實:我愛你,你愛他。
或許,你前妻在你眼裡只是扯淡又平常的存在,但是,在你哥們眼裡,則是寶貝。
那時候,你哥們或許對你前妻表白過,你前妻也未必討厭對方,只是覺得,已經結婚了,就應該保證對婚姻的忠誠。
不排除,你前妻火速和你哥們同居,有宣洩的成分。但是,你前妻終究還算一個有原則的人。既然敢於和你哥們火速同居,那麼,就是打算和對方過日子去的。
你前妻這麼草率的另外一個原因:對你哥們的行為處事,有一定了解。
我能告訴你的是:你前妻不是沒人要,只是為了你,拒絕了一些表白。
現在,你和你前妻已經離婚了,她想和誰在一起,都說得過去,那是她的權利。
但願你現在邂逅的這個網友,能夠成為你的一生所愛;但願你未來某一天不會因為失去你前妻而感到後悔。
我們這一生,會接觸好多事情,認識好多人,其中,會有一些人終將會成為自己生命的過客。
在未來,你依然會和你前妻有很多與孩子相關的聯絡,所以,你難免會見證你前妻的幸福或者不幸福。只是,這一切,不再和你相關。
到了一定年齡,我們關於幸福的定義或許不再是:一個年輕貌美(俊朗)的愛人,而是一個願意和自己接地氣生活的人。但願,我們所有的經歷都能夠配得上值得,而不是追憶往事時,懊悔一串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