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人的活動變得失去它原本具有的意義呢?
這應當是很簡單了。只需讓因為一個人內在的需要而進行的活動,變成對他來說是外在的東西。
對站臺的招待來說,她們臉上的歡笑不再是因為內在的歡樂了,而是為了售賣自己的強顏歡笑好不容易滲出來的一點兒歡快氣氛。對深夜裡的寫手來說,筆下排出的文字也不再是迸發的自己的靈感了,而是在販賣自己的思想了。當這個問題輪到面如死灰的學生時,那他確實是在為預定好了的前途奮鬥了,只不過這和學習沒有任何關係,這樣子知識也確實是代價昂貴的了,但不再無價。至於忙碌且痛苦地從事各種普通工作的勞動者,那就更不必說了,所謂的勞動不過是出賣體力精力而已,就算這能給他們帶來一點收入。
而尚且還是歸為為了內在需要而進行的自由活動,倒還是能夠保持其本來的意義的,比如說快樂的意義。
人在運用自己的動物機能吃、喝、玩樂的時候倒還是非常自在快樂的,可這些東西也是可以被轉換為外在的東西的。
當享受美食的人變成了吃播;會飲甘醴的人來到商業酒局;愛好遊山玩水的人成了荒野淘金者……那吃、喝、玩樂也就會變成和人對立的外在的東西了,人再難從裡邊得到一絲樂趣。
簡單地說,只要人為了獲得某種實在的東西而出賣自己的體力、智力、性情、時間,健康……那不管是人原先能夠從事的任何內在需要產生的活動,都會變成一種外在的東西,變成人所厭惡的活動。所以,學生會逃避學習,勞動者會迴避勞動,以及所有把愛好變為維持生計的人都會失去對原先愛好的熱愛。
可是,這要如何解釋人們看起來都是自由選擇工作和學習以及其包含的活動的呢?難道人們不是在自由地選擇和發展嗎?如果是自由選擇的話,那人們當然應該是開心的才是啊。
事實並非如此。不自由單純指的是被強迫嗎?我覺得不是這樣,假設一個人有十個選擇,五個是好選擇,五個是壞選擇,這時來了一個惡魔,它奪走或是遮住了五個好選擇,那個人仍然可以自行地選擇,但不論怎麼選也都只能是厄運了,難道這個人沒有被強迫去選擇就是自由的了嗎?我們的勞動者和學生也可以在多種多樣的工作和專業或學校之間選擇,但他們總是無法避免最終和他們選擇的工作和學習對立起來,然後自我折磨。
這種否定人自身的但又看起來是人自己產生的力量,就是異己力量。在這種力量作用下,看起來是人自主地在工作和學習,為了錢,更進一步說,為了外在需要的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但實際上,不是人選擇了工作和學習,而是工作和學習選擇並奴役了人,人被自己製造出來的產品支配了,不然人就只能去死,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就像奴隸一樣,奴隸不幹活也只能餓死或者被主人打死。所以,做產品的“奴隸”是不會擁有自由帶來的快樂的,這就是人們厭惡自己謀生的活動的原因,但還不是根源。
被異己力量擺佈的人們在社會行為上表現為
首先“被迫地”工作和學習,進而資本奴役人、物統治人,人別無他法;此外人追捧和崇拜的實際上是資本和物質,而不是擁有資本和物質的人,人們的潛意識根本不在乎那個土豪的其它屬性如何。
異己力量支配在思維活動中表現為人的幻想、頭腦和心靈的活動並不取決於他自己,而是由消費主義、宗教、拜物思想等代其思考。人的大腦亦受這些精神產品(絕非精神財富)的奴役。
但是消滅這種可惡的異己力量並不是沒有方法的,但使用這種方法絕不能單靠個人的力量去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