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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大我27歲的先生生活了十七個年頭最終還是以離婚分手。

我因第一次婚姻不幸福而離婚,說句心裡話不想再結婚的念頭一直在我心裡,因為我怕再受傷害,時間就這樣一年一年的過去,我也沒能招架住家人反覆的給我介紹男朋友,終於在我39歲那年遇到大我27歲的男朋友,他是老大學生有知識有文化,我想我肯定不會受委屈,當時我的想法特別簡單,你對我好就行,我當時也有工作,沒想太多,就這樣我倆結合。在相處這17年中我越來越感覺壓力增大,年齡代溝壓力,錢的壓力,子女的壓力,財產分配的壓力,周邊人的壓力,處事觀念不同的壓力,我的角色壓力等,按理說我們相處了十七年磨合的也差不多了,沒想到的是他變得沒有主見,自私在他身上體現的淋漓盡致,兒女找各種理由拿走他的錢財,越來越感覺跟他生活的沒有意義了,所以去年我倆還是分手了。我也沒要他的財產,因為他一直強調財產二分之一,三分之一,讓我很煩,這也可能是他的一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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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請明白,兩個人在一起,有這3種感覺,才能叫“靈魂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