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的我也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爺爺、爸爸、媽媽、還有一個親愛的她、還有我的貼身小棉襖。一切都是那麼的幸福、溫馨。我的事業也在蒸蒸日上。可是這一切叫我給搞的支離破碎。
那時的我有一個朋友也是發小大偉,他在一家磚廠上料,在那裡做了七個月,最後老闆欠了他五千元錢不給。在一次朋友在一起喝酒時他提起了此事,我們一些朋友聽了很是氣憤,隨後大偉還說要是把這五千元錢要回來咱們就消費了。於是我們八個人決定去幫忙搞一下,當時我們商量好了,到哪裡揍他一頓嚇唬一下那個老闆,可是誰也沒有想到,當時有一個哥們在我們離開時把那個老闆的手機順手拿回來了,我們回來的時候誰都不知道,我們最後到了我們八個人中楠楠的家裡,那個哥們才說了此事,當時我們誰都沒有當做一回事,我們繼續在楠楠家裡吃喝玩樂,後來楠楠老叔來了,楠楠老叔比我們大了幾歲,我們就把當時的事情經過跟他說了,楠楠老叔說你們這是搶劫,而且是團伙入室持刀搶劫,抓到你們得進監獄,得在裡面待十年以上。當時我們都害怕了。不知該怎麼辦好了。那時的我們不趕回家害怕被抓到,我們八個人最後分道揚鑣。我與大偉、楠楠我們三個是一起走的,離開了我們的小縣城去了市裡,那時我們三個找了個小飯店喝了點酒,越想在監獄待十年就越害怕,由於我們的不知法,不懂法,於是有了一個可怕的想法,怎麼都得在裡面待十年了,那我們就繼續去搶,怎麼都是十年還不如多去搶點,於是我們就這樣在這次作案中被抓到了。徹底的失去了自由。現在想想是多麼的無知。
在此勸說一些青少年遇事不要衝動多思考,多考慮,一步走錯悔恨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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