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中有這樣一段對話,發生在賀弘文的表妹來糾纏,被明蘭撞見後,明蘭對祖母說的。
與人相處幾十年,終究是要看看,最低處的那兒,能不能忍得下去。
而在更早以前,我也看到過一篇文章提到了類似的觀點:戀愛中的兩個人相處,可以為自己預設好一個底線,比如家暴、出軌、欺騙等等,只要對方觸犯到了自己的這些底線,毫無疑問,該分手了;如果沒有,那發生其他矛盾的話,儘量溝通想辦法去解決。
不過,在現實中,似乎很難做到這麼明晰。很多情侶吵完架一衝動就說要分手,沒過多久又會想著複合。吵架的理由也可以很簡單,可能多半都沒有到觸碰底線的那一步。也有一些情侶愛對方愛到毫無底線,一次次的妥協退讓,反而縱得對方不知好歹。
也是,一段感情中,誰又能如此理性呢!要是能這麼理性,我都要懷疑對方是不是真的愛我。但我還是覺得,預設底線,倒是挺有必要的,都不一定是要自己忍得下去,而是一旦有了某種跡象,就該好好考慮,避免自己繼續受到傷害。
比如打人,可能有些人覺得自己還能忍受,但是有沒有可能最後發展成家暴?比如說和其他人曖昧,或者有很多關係好的哥哥或者妹妹之類的朋友,有的人可能覺得沒必要太小心眼,但有沒有可能最後發現對方就是海王或者綠茶。
我就有這樣一位朋友,她和男朋友之間已經發生過好幾次劇烈的爭吵,有一次半夜發生爭吵,街坊鄰居都被驚動了;有一次在大街上吵架,最後居然動起手來;有一次因為一個小矛盾,對方去另一個城市找所謂的發小同學,然後消失了三天……
總之,聽朋友講述的這些事情,我都氣憤地要掀桌子了,就這樣一個人,還不分手留著過年嗎?朋友確實留著過年了,雖然心裡想著說,要是再這樣吵架就分手,可我覺得,即便還有下次,她也依然很難去開口提分手這事兒。
很難理解朋友對這樣的物件還有什麼可留戀的,不過畢竟是他們兩人之間的事情,我也沒什麼資格做過多幹涉。但是根據朋友的那番傾訴,我覺得這樣的戀人,實在是不值得。
我們還是應該更熱愛自己一點,即便是戀愛,也麻煩各位抽出那麼一點點理智,為自己預設一條底線。沒有觸底的事,那麼就別太矯情作死,差不多得了;可一旦對方做出了觸底的事,那麼也希望你不要猶豫,因為原諒帶來的,可能是後面更多次的肆無忌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