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娶我女兒吧,不再要5個要求了”:抱歉,我已經結婚了。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為什麼會這個樣子的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34歲的李先生:
我今年34歲,說出來我也不怕大家取笑,我是去年才結婚的,不是二婚而是頭婚。就這樣一直是沒遇到合適的女孩……明確地說是我沒有那麼多錢,給不起彩禮。我有個女朋友比我小3歲的,我們在一起8年……可是最終還是分開了。今天我要說的就是這個事情為什麼會跟她分開?分開後一年,也就是昨天我前女朋友的母親來找我了,她求我娶她的女兒……
當初我準備跟前女朋友結婚的時候,前女朋友的母親卻給我提了5個要求。而且還說如果我達到了5個要求,就同意把女兒嫁給我,如果我達不到這5個要求,就不會把女兒嫁給我。最後我接受不了,這5個要求,我就選擇了分手,哪怕我很愛她,哪怕我們已經在一起8年了,我最後還是選擇放棄……如果是你,你會同意在一起還是放棄呢?
第一個要求、要168萬塊錢彩禮。
我家的條件一般般,我月薪在12,000左右,要我給168萬塊錢彩禮,這不是要了我的命嗎?因為我實在沒那麼多錢,我也跟我的女朋友說過,也跟她母親說過,可是他們卻不同意。她們覺得只有彩禮足夠高才有面子,嫁出去才會風風光光的。你們倒是風風光光的,有沒有想過男方有沒有這麼多錢?168萬可不是一個小數目,我相信大部分的家庭都是給不起的。這第1個要求我就接受不了了。還別說其他要求。這是嫁女兒嗎?這是結婚嗎?這明明就是一筆買賣。
第二個要求、結婚後女生自由幫助孃家。
老婆可以幫助孃家,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不是自由的幫助,而是在合理的條件下才可以幫助,什麼是合理的條件下呢,就是先跟丈夫說,然後丈夫又有能力又同意,這種情況下才可以幫助,不是說你想幫就是幫。如果說是女生自由選擇幫助孃家的話,那麼這個家庭必定會過不下去的。因為這個女人比“扶弟魔”更可怕。“扶弟魔”只是幫助弟弟一個人,而自由的幫助孃家的話,就是整個孃家人了。這樣的話有哪個男人受得了的?幫一個人都幫不起了,還幫整個孃家人?
第三個要求、以後要給岳父岳母養老。
如果說岳父岳母的女兒是獨生女,那麼作為女婿的應該給他們養老。可是問題是她還有弟弟,他們還有兒子。在這種情況下,憑什麼要讓女婿給他們養老呢?我覺得他們這樣做就是無理取鬧,你們這樣是減輕了兒子的負擔了,可是卻加重了女婿的負擔。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那這個男生也太難了吧,需要養自己的父母,又要需要自己老婆孩子,還要養岳父岳母……這誰受得了?除非這個男方家庭很有錢,要不然的話這個壓力會把男人壓垮的。明明就有兒子,憑什麼要讓女婿給他們養老?有哪個男人可以接受得了這一點?
第四個要求、逢年過節要給5000塊錢紅包。
每過一個節日就要給一個紅包的話,那一年有24個節氣。那是不是要給24個紅包?一個紅包5000塊,24個紅包就得多少錢。一個月要給1萬塊錢紅包,那我們還要不要生活?我覺得這樣的要求又是無理要求的,除非這個男方家裡很有錢,要不然誰給得起這麼多錢。你們有那麼多錢生活肯定好起來了,可是有沒有想過男方家庭?就活生生地把男生給壓死了。這壓力有多大,本來男生養一個家庭就不容易了,還要逢年過節給你們5000塊錢紅包。怎麼不反過來逢年過節讓你們給男人送一些禮物呢?怎麼不會換位思考一下。總以為女婿的錢是大風颳來的,女婿也不容易的。
第五個要求、結婚後一切都要聽從妻子的。
讓我一切都聽從老婆的,那不就是等於聽從了女方的嗎?說白了就是想讓我聽從岳父岳母的。如果我全部都聽他們的,那我還怎麼過?是不是他們說要我把父母趕出去,我就要聽他們的,把父母趕出去。又或者說他們說讓我把小舅舅接到家裡面來養,是不是?我真的要把小舅子接在家裡面了。不可能一切都要聽從妻子的。如果一切都聽從他的,那這個男人在家還有何尊嚴。夫妻之間是互相商量決定事情的,而不是聽從某一個人的。別說是我了,我想是個男人也接受不了的。
我聽完我女朋友父母說這些話,我就選擇了放棄。並不是我對她的愛沒了,而是我真的接受不了。我相信是個男人也接受不了這5個要求的,看起來很簡單,可是每一個要求都是很難應該說是做不到的。這樣的要求他們根本不是嫁女兒……簡直就是吸血鬼……不,應該比吸血鬼還要厲害……我都不知道用什麼詞來形容他們的,反正我接受不了,然後我就委婉地跟他們說做事情沒法談我做不了。就這樣我離開了女朋友家,我以為我女朋友或多或少會出來挽留我的,沒想到她也沒有挽留我。可能吧,女朋友太聽他父母的話了,如果我跟她在一起的話以後絕對過不好,一個女人太聽從父母的話,就註定自己的婚姻是不幸福的。
後來我又認識了一個女生,我跟她戀愛了幾個月就選擇跟她結婚了,因為我感覺我遇對人了,既然遇對人了,我就不會再次錯過。雖然跟她戀愛的時間不長,但是我卻想用這一生去愛她。現在我們結婚已經幾個月了,一切都過得很好。結婚的時候她不但沒有對我提出什麼要求,反而主動地為我好。這樣的女人才是男人想要的老婆。就在昨天我前女朋友的母親來找我了。她說她女兒是真心愛我,想和我在一起的,現在他們不要再提那5個要求了,但求我現在能娶了他們的女兒……我很客氣地跟她說,我已經結婚了……看著她目瞪口呆的樣子……我只能說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呢。像你這樣的要求別說再過三年五載了,就算再過幾十年也是嫁不出去的。那樣的要求根本沒有男生做得了。
我也為自己當初的拒絕而感到高興。如果當初我非要跟前女朋友在一起,我感覺我現在不會過得這麼好。哪怕她不再提那5個要求了,她必定會有其他辦法來要求你的。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那又何必跟他在一起呢,比她好的女人多了去。就算退一萬步的來說,沒有女人了我也不會娶她。這5個要求我實在是做不來,如果是看文章的你,你會同意那5個要求選擇和她在一起嗎? 如果同意是因為愛情嗎?如果不同意又是因為什麼呢?
結語:
如果是我,我也會拒絕和她在一起的,這已經不是愛情的問題。雖然你很愛她,可是她卻對你提出了5個無理的要求。別說是你的,就算是天底下所有的男人也沒有一個男人能夠接受得了的。這樣的要求還想結婚嗎?我敢說,如果她一直提著5個要求,別說結婚了,就連相親的也沒人敢跟她相親的。雖然說後來她母親求你娶她女兒了,也說不再提那5個要求了,可是你這樣的為人她現在說不提要求,可是必定會有其他什麼辦法來要求你的。面對這樣的女方,還是不要繼續在一起了。哪怕全世界的人都沒有了,你將會孤獨終老了也不要和她在一起。因為你和他在一起很有可能是得不到幸福的,而且還是得不到幸福,還會過得比現在還要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