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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一個人需要多久,有人說:只需要一秒。

一見鍾情的速度遠遠超乎我們的想象,它可以讓人迅速的對另外一個人產生好感。

認識第1天▼

我們是透過朋友聚會認識的,毫無徵兆就闖入了我的世界。那時的我並沒有意識到,他會以一種怎樣的速度入侵我的生活。

認識第2天▼

我們聊了很多,聊了工作,聊了生活。一個梗接一個梗,感覺彼此有說不完的話。他跟我透露過,其實他自己並不是一個愛聊天的人,聊天也經常聊死。但是為了能和我搭上話,經常到處去網上找聊天的題材,自己的備忘錄裡存著很多有趣的話。

認識第5天▼

那天,我和他看了第一場電影。那是我喜歡很久的電影,等了很久終於上映。我沒想到就這麼一個小小細節,他卻記下了。

認識第10天▼

就這樣,認識第10天,我們在一起了。好像一切都是那麼的自然。

認識第15天▼

那是他第一次帶我進入他的社交圈當他牽著我的手,向他的朋友說:“這是我的女朋友。”有那麼一瞬間, 我覺得我可以和他待一輩子。

認識第22天▼

消失越來越頻繁。他有空和朋友出門喝酒,卻沒空陪我多看一會電視。第一次失望可以悄悄吞嚥下去,第二次也可以,第三次也可以,但很多次過後,這些失望已經讓我逐漸對我們的關係不再堅定。

認識第30天▼

都說,戀愛裡相處是有倦怠期的。可我沒想到的是,這個時刻來得這麼早。我想了很多,是時候離開了。我是喜歡你,可我也是會累的。

分手後第10天▼

▼▼▼我們都說,現在是快餐時代,吃飯可以叫外賣,社交用手機,逛街也不用了,有淘寶。學習可以報個5天速成班,連談戀愛都可以三天決定。

的確,曠日持久地維持一段關係,是非常耗時耗心耗精力的事情。但把感情當作一場蹦迪狂歡來參與,對愛情就太缺少敬畏了。

說真的,我還是希望每一份真情都被善待。愛情不是一個試錯的過程,我們可以喜歡很多人,但不是每一次心動都可以被稱為真愛,畢竟愛情來得太快也去得快。

想起《春嬌與志明》裡讓我記憶猶新的一幕,志明在床上緊緊抱住春嬌說:“我們又不趕時間,有些事情不必一晚做完。”這一輩子心動的機會那麼少,請一定要留給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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