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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看見一段評論:“我心裡好夫妻的標準是:“能爭吵,能和好”。而不夠好的夫妻關係,是:“不能爭吵,也沒法和好”。  聽上去很有道理,但現實中 ,有幾個人能做得到。  這個道理不是沒用,而是滿足這個道理的條件太苛刻。  不錯,爭吵也是一種溝通,而且是一種非常激烈的溝通。除非是遇到特別重大的事情,需要強烈地表達自己的看法,展現自己的意志。  而一般情況下,商量比溝通更重要。協商意味著以更和諧的方式進行妥協、交換。  溝通更傾向於把自己的標準,強行灌輸給別人。  協商,在更長的時間範圍內,在更廣泛的領域範圍內,商量的效果更持久。  機緣巧合,我在不同的職場上都待過。很多上級都是用命令的方式,和下級溝通。就算是商量,也是商量的外衣,命令的內心。實際上我很明白,很多的協商背後,其實是領導的指示。但問題是,越年輕的領導,越喜歡進行強行商量。  越是經驗豐富的領導,越不知道他實際上是在利用你,調動你。  當然,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在職場上,曾經有同事有事情相求時,熱情似火,身段柔軟。但這依然讓人看不出半點好來。  可見贊人品,還是要趁平時。曾經見過一個人品不錯的領導,中午休息期間被家裡來的電話吵醒。因為聲音太大,猛然聽見領導夫人的河東獅吼。  還好領導性格溫和,聊了兩句,把事兒平了。那會兒沒結婚,不太懂。  好,現在回來本文最初的問題,夫妻吵架好,還是不吵架好?如果用西方的標準,沒準網上的那個說法就對了。  但我們生活在中國,除了北上廣等地方,大多數都不適合西方人的思維方式。  而網上大部分公知的心法,都是把國外為人處世方法,一股腦代入,再加上自己的署名。  所謂坦白溝通,不正是西方的套路嗎。  傳統意義上的西方,崇尚核心家庭,夫妻得是單獨居住,自己帶小孩。要不然夫妻爭吵,必然影響其他人。就算要爭吵,最好也要在遠離小孩的空間。  其次,夫妻之間有多少重大事件,必須要用吵架來強力溝通呢?  每天都這麼吵,會不會心力衰竭呢?  很多夫妻,雙方都進行高強度工作。往往見面就是吵架,經常為了牙膏怎麼擠就開吵。  婚姻最終維持了嗎?  以前在樊登讀書和分會長聊天的時候,他就介紹自己婚姻的心法,首先就是不吵架。  人的三觀並非一成不變,時間也不一定合拍,情緒高低起伏的節奏也不一樣,環境又各有不同,平時也沒什麼大事,也很少有西方社會所謂的親密關係所需的二人世界。  大家都有事,一起合作的節奏,又怎麼可能時時匹配,家庭內部那麼多事情,提前又沒有商量好,臨時突然出現很多狀況,不吵架已經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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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好的人生,必須經歷放棄;好的交易員,同樣要經歷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