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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網上的一個話題吸引住了:

抗癌寶媽張麗君為愛犧牲自己,去世一年後丈夫另娶他人,留下的孩子過繼他人。

一年前張麗君查出患有胰腺癌,但當時她已經懷孕5個月了,如果想要治病就必須要先把孩子拿掉,如果留下孩子,就會危及到自己的生命。

記得當時她在紀錄片《人間世》中說過印象特別深的一句話:

“我老公才27歲,我不可能讓他一輩子就這樣一個人過,他老了他也要有人陪。”

所以26歲的她選擇為愛人生下寶寶,而自己則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機,最後失去了生命。

當時所有的人都為這樣的愛情感動得哭了,她一定是愛慘了她的老公,所以才會冒著生命危險做出這樣的選擇,而她的老公也一定是很愛很愛她,才會讓她這麼奮不顧身的一命換一命。

可是呢?

就在張麗君去世的一年以後,丈夫再婚,孩子過繼他人。

很多網友氣炸了。

氣的不是丈夫忘記了張麗君,氣的不是丈夫另娶他人,氣的不是丈夫違背了愛情,氣的是她的丈夫怎麼可以把她用命換來的孩子過繼給別人。

那是她留給他唯一的念想,那是她留給他以後的陪伴,那是她留給他最後的一份禮物。

很多人替張麗君不值甚至心寒。

當初所有的山盟海誓不過過眼雲煙,所有的肝腸寸斷不過一廂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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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該不該為了愛情犧牲自己,包括事業、理想、未來”。

這是在網上看到的一個提問。

讓我想起了電視劇《我的前半生》裡的羅子君,畢業之後放棄自己事業和陳俊生結婚,當起了全職太太照顧孩子料理家事,雖然當時成了很多同學羨慕的對像。

可是最後呢,丈夫陳俊生嫌棄出軌凌玲離婚。

一個家庭好像總是以犧牲女性事業去支撐維護,可是又因為女性沒有事業成了許多男性出軌的原因。

當初你犧牲的有多大,最後你失去的就會有多少。

而當羅子君從頭來過,慢慢從職場小白歷練成可以獨當一面的職場人時,又吸引了老金賀函等那些異性的目光。

為了愛情犧牲了自己的事業理想,不管是在電視小說還是在現實,例子太多太多了。

聽起來確實很偉大很感動,但是有的人能記住你的這份犧牲一輩子,也有的人也只是當時感動了一下子。

沒有人值得你為愛犧牲,愛人都不如先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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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包和愛情都會有的,但是如果非要在二者之中做出選擇排個先來後到,我會先選麵包再考慮愛情。

欲愛人先愛己。

不要放棄自己的追求,不要放棄自己想要的人生。

畢竟在他剛開始喜歡你的時候,就是喜歡你的優秀喜歡你為了理想努力前進的樣子啊。

如果你為了愛情放棄了原先的自己,改變了自己,他也會離你越來越遠的。

有好的工作就去工作,有好的升職機會就去升職加薪,有好的遠方就去前行。

請在沒有愛情的時候好好愛自己,在有愛情的時候更要好好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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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姑娘們,請不要成為下一個張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