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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如此之大,無話可說。這個簡單而空靈的詞,其實包含著無窮無盡的文字。一個人到最後怎麼會有沉重而有把握的快樂,讓他從最初的肆意張揚和轟轟烈烈的追求,變得如此吝嗇自己的話語,生怕擾亂他內心的平靜和快樂?
二十歲的時候,像所有漂亮的年輕女孩一樣,她的嘴唇充滿了熱情。認識喜歡的男朋友後,她日日夜夜和朋友聊著他的好品質,他的溫柔,他的喜悅,他的渴望,讓她兩眼放光。
朋友嘲笑她談戀愛,就像失去理智一樣,但她卻越來越像飛蛾撲火,不顧一切,直到最後被愛情傷害,哭了很久很久。
這真是肆意宣傳的好年頭。當你開心的時候,你跳舞。光瘋狂旋轉是不夠的,你必須拉起你的同伴一起跳。悲傷是不隱藏的,你可以痛哭流涕,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也不管你的朋友有沒有空,你必須在放棄之前找到安慰。
全世界都知道她在戀愛中時斷時續,但她就像一個勇士,一路跌跌撞撞,卻一路勇敢地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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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快樂是炫耀的,痛苦是需要發洩的,但快樂是深沉的,無聲的。
我問她30歲的生活,什麼樣的幸福她無話可說,但她時斷時續,說著這些年最常見的小事。
她的幸福是這樣的。她走來走去,在愛情的路上遇到了一個靠譜的男人,於是他結婚生子。女兒出生後,全家搬到郊區的老房子,和父母住在一起。
每天早上男人開車上班,她在家種花種菜看書做飯,孩子都是她媽媽照顧。晚上點著燈,一家人在院子裡吃晚飯,訴說著自己的日常生活,度過平凡的安靜時光。
世界上沒有什麼大事,幸福是無聲的。她並不覺得有錢,因為孩子還不到一歲,不能出去打工,只能耐心多等幾年。但她只是覺得很好,儘管她說不出它好在哪裡。
只是覺得自己內心很平靜,老公很溫柔,父母很健康,孩子很無知,什麼都不會說。世界上壓力很大,但她總隱約覺得這段時間很寶貴。
彌足珍貴,她不敢打擾這份幸福,怕漏了一句半句,幸福就會小氣,看不見,從此難以擁有。她甚至覺得這樣的幸福對人類來說是不夠的,因為太平凡了。
她說,活到30歲,我們知道快樂是瘋狂的,但快樂的人從不張揚。因為幸福是一盞微小的火光,是一種個人的感受,即使你和別人分享,別人也無法真正感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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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貪婪和無知會讓你上癮和瘋狂。然而,幸福是不同的。真正的幸福是平靜,感恩。
因為快樂本身是有保障的,安靜的,它是初春晚花的餘香,仲夏夕陽的田園,金秋枝頭的圓月,冬天靜水的深流,世界風吹過山谷溝壑的回聲,久久蕩回,帶著和平的氣息。
香港女作家張小嫻生性低調。她平日很少接受媒體採訪,甚至公開談論自己的情感經歷。但是,當別人及時問起的時候,她平靜地說:“我見過他,幸福一直都在。”
她也提到了自己的愛情。她說,這20年來,相愛的人每次吃魚,總是把魚最好的部分給她。她寫了60多本書,每一本都與愛情有關。她寫下了世間所有的悲歡離合,卻總是對自己的幸福保持沉默。因為對她來說,幸福印在心裡就好,但不需要到處宣傳。
有些珍貴而簡單的感情需要小心翼翼地儲存在心裡。如果它們在世間搖擺,必然會被世間的風吹走或吹乾。
因為面對幸福的深流,你不僅會恐懼,會珍惜,更不會分心。那些張揚的想要在幸福面前顯然是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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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那些年少恣意的朋友,開心的時候尖叫,傷心的時候哭泣,就像盛夏的烈日暴雨,讓人盡情歌唱。
但我更喜歡那些快樂而低調的朋友,他們一直灼熱,見過凋零,頭腦清晰,天性單純,懂得在生活的角落裡細細品味微小的平凡的快樂,不炫耀,能經得起苦難,享受快樂。
這可能是人一生都在尋求的最好的情緒狀態。那種沉默,平靜,一旦來了,你就只能滿心歡喜地去感受,不需要向口中宣佈,也不需要告訴世界。
因為沉默的人最深情,而快樂的人不張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