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義精神出軌呢?比如有某個女人日夜思念劉德華,或者有一對異性每日上網互訴衷腸,但倆人均已有配偶。這種屬於精神出軌。
肉體出軌,是指異性間在有配偶的情況下,同時又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發生性關係,這種叫肉體出軌。
哪一種對配偶傷害更大呢?其實精神出軌是肉體出軌的前奏,有人會辨稱只聊天不出軌。這可能嗎?
我的朋友鄭某,他與妻子是相親認識的,2005年結婚,2010年南下廣州打工,妻子在家帶兒子讀幼兒園。
丈夫剛走第二個月,妻子就在網上結識一個男粉絲,兩人每晚都要影片聊天,正常情況下,從晚上十點聊天凌晨三點,就這樣聊了有兩個月。
有一次男粉絲從北方某省來到廣東省韶關市,兩人在某酒店見了面。之後,男粉絲到了韶關,就在韶關找了個工廠做工。
並且在廠外租了一間民房,兩人就當這是一個安樂窩。
而鄭某對此一無所知,紙裡包不往火,此事被鄭某的兒子發現了,其中有一次鄭某的兒子告訴了他的伯伯,最終鄭某的哥哥將弟媳捉姦在床。不久後,鄭某回家與妻子離婚了。
結束語:
無論是精神出軌,還是肉體出軌,對配偶的傷害都是巨大的。希望出軌者能學會換位思考,為了家庭幸福,更好的約束自己的言行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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